娄底市自然资源和新化县自然资源局归还我土地,赔偿农民损失

举报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不履行查处娄底市自然资源和新化县自然资源违法强征琅塘镇张家村与团结山村200多亩基本农田的违法行为

申请人是湖南省新化县琅塘镇张家村第二村民小组014号张华东,男,汉族,1974年9月21日,农民等8人,联系电话:138****8106。2015年湖南新化县政府以重新分土地为由欺骗征用张家村四组基本农田100多亩,出让给近20多家高污染的陶瓷厂办厂,陶瓷厂污水直排周边基本农田造成减收甚至绝收。2017年县政府强行征收团结山村20多亩基本农田用于所谓的异地搬迁安置房建设项目,实际占用2亩建了两栋安置房,剩余18亩土地做成门面房非法倒卖。2018年又如法炮制强行征收张家村一组和十组基本农田40多亩,用于建设所谓的异地搬迁安置房,实际用地20亩,剩余的20亩基本农田闲置准备进行门面房非法倒卖。

2018年7月27日,新化县政府、国土、公安、琅塘镇政府以湖南仁师燃气公司建设项目用地名义强征8位申请人具有土地承包证的基本农田,融易新媒体,村民未见公告没见补偿协议,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数百政府人员动用三台挖掘机强行挖掉四五十亩种植水稻的基本农田,当时还差一个月就可以收割的水稻全部毁掉,后政府人员又陆续将申请人所在村组近90多亩基本农田强行占用。申请人质疑其合法审批手续时,向湖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2019年11月20日湖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湘府复决后[2019]79号),己确认《254号土地审批单力》中关于批准征收琅塘镇张家村、团结山村相应地块的部分内容违法。

二次向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提出行政复议,2020年5月13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确认娄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履行查处职责的行为违法。申请人又请求湖南省自然资源厅直接查处娄底市新化县政府违法倒卖土地的申请书,但迟迟不查处,包庇他们的违法行为,申请人又请求中央自然资源部武汉督察局,督察局以这事归娄底市来处理。很明显,官官相互,忽悠农民,欺压村民,不还村民公道。

申通人:张华东、张继东、刘承永、张红灯、张承华、陆小聪、刘爱华、张兴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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