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牛巷口村有人占道停车(多图)

桂阳县牛巷口村李德常年占用三岔路口违法停车,嚣张跋涉,居民多次举报没有效果,百姓出行安全堪忧,三岔路口到底可不可以停车?李德更是口出狂言“此路段属他私人所有”我们期待桂阳县文明办,桂阳县交警大队,桂阳县城管局为我们解释,此三岔路口能否停车?是否有违桂阳县创文明办文明停车规定?

面对多次举报还能如此嚣张更是一种对现代文明的挑衅,也无视法律的尊严!

我们不仅要问面对城管局的耐心解释劝告,车子依然不动,到底谁在背后撑腰?

面对法律的公正这个腰好像撑不了多久吧?我们希望有关部门能成立监察组,面对李德违停一次查处一次,保证居民出行安全放心。

出行违停堵车让人担心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如下:

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我们再次请求交警大队,城管局能开通面对李德三番几次违停车辆的举报电话,不能任由其嚣张下去。这是对法律的一次次挑衅。如继续放任不管更是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漠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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