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岳阳新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现举报我公司以下违法行为:
一、2011年时任岳阳楼沿湖风光带拆迁办主任刘跃云利用职权,在收取2.0万元好处费,其侄子刘东海同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合同为前提下,虚开多个户头,冒领拆迁户头款近20万元。
二、在刘东海与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时,与时任董监事会相互勾结,相互利益输送。时任董、监事会在未召开股东大会前提下,与刘东海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公司集体股明显低于市场价50%的情况下转让给刘东海,且不允许公司原有股东收购,刘东海作为回报,每年给时任2位主要领导每年叁万元整,已共支付18万元整。在刘东海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居然在公司财务借支6.0万元整用于支付领导回报款,此借款至今未还。并采用现金方式支付当时董、监事成员50%的风险保证金增值款。
三、刘跃云利用职务之便参与新世公司东风湖西瓜山路土地买进卖出,从中渔利。
四、同样在未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下,采用虚假签名,欺上瞒下,违反公司章程,将非股东刘虹变为公司股东,并成为大股东、董事长。
五、在刘东海、刘虹股权至今未确定的情况下,却每年按虚高的219万股份给他们分红,进行利益输送。
六、非法修改公司章程,将非股东刘跃云变为公司董事会成员,非法聘任为总经理。
七、在岳阳中院明确判决陶继岳名下1600万工会股没有表决权,董事长刘虹在中院庭审笔录上明确表示按2000万股权投票是违法的,凡以前未按实缴股权表决的股东大会均可撤销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却拒不依法办理,还标榜现在明显非法的董事会为唯一合法董事会。
八、在没有报建手续,没有施工许可证的前提下,非法签订挂靠施工合同,融易新媒体,而且对施工现场不派任何管理人员,在工地停工几年,钢材商等起诉公司赔款的情况下,不召开股东大会表决,未经依法审判私下签订严重损害广大股东利益的和解协议书,将利益输送给第三方,置广大股东利益不顾。
九、用人唯亲,不接岗招人,上班人员长期迟到早退、旷工。
十、领导层从未经营主营业务,打压年青人,不为广大股东谋福利,只顾一己自私,靠租赁混日了。
举报人:岳阳新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股东
文章标题:【举报岳阳新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多处违规行为】 内容摘要:红网,百姓呼声,举报岳阳新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多处违规行为 ... 免责声明:融易新媒体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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