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相市乡上壁村非法占用耕地建设别墅,村干部充当保护伞

衡南县相市乡上壁村正大组于2017年8月将集体土地8亩耕地、2亩水塘,共计10亩承租给上壁村上官组李亚军(租期70年)以7万元租金交给组民李亚军建别墅,上壁村村干部明知违法还私自加盖村部公章,未经相市乡国土所同意,名义是承包实际是变卖土地,村干部充当保护伞,保护这种违法占用耕地违规建房行为。

1、私自改变了集体承包土地的用途,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

2、是租期明显超过正常的租赁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上壁村村干部胡作非为,没有一点法治意识,违反土地法律法规,不遵守农村建房秩序,就这素质是怎么当上村干部的!

3、租金远高于当地农村土地流转费用标准(200元左右/亩每年)。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

第七十六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建房人李亚军利用该处集体耕地建房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关于未经批准非法占用耕地建房的的规定,已经构成违法,别墅在村干部充当保护伞的情况下已经建设好,现于2020年9月8号又开始动工建设房屋围墙,村干部在现场指挥挖田建房,请政府职能部门为民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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