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农业农村部下发的:深入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行动。
请问:张家界永定区市场监管局,你们认真阅读过并领会过此文件的真正精神和目的吗?在我看来,你们执法人员的工作态度完全就是歪曲文件事实、为了躲避责任,用极端太过太左倾的思想干着执法的工作,甚至有邀功请赏的嫌疑。
农业农村部的文件精神是:明令禁止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行为。你们却用极端的方式去履行文件精神。
譬如:
1、带有地方民族语言称呼的“棒棒鱼”,在你们眼里和思想里,它属于地方性野生的产品称呼(说明:没有正式的书面称呼),那么就不能用这个名字卖产品了?
2、“金鞭溪鱼”属于已经在国家商标局注册的商标,个人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在你们眼里和思想里,它和地方自然景点的溪水名字相同,所以这个注册的商标名称产品称呼也就不能用了?
3、但凡大小餐厅内外,只要标有“……渔庄清水鱼”字样的,也都必须拆下广告牌来,在你们眼里和思想里,它涉嫌欺诈,也就不能用这个名字了?
4、类似以上行为的执法太多了,你们是真的在执法呢?还是在完成任务?你们置各行各业平民百姓的的生活在哪里?
他们到底是不是违法了?如果是,融易新媒体,请出示相关内容明令禁止的文件;如果没有,请收回你们的骄横执法。
文章标题:【张家界永定区市场监管局执法太过】 免责声明:融易新媒体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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