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相关数据显示,在国内,目前以各种形式和名义实际运作直销的公司有几千家,甚至还有一些报道声称全国已有上万家公司在以直销的方式运作市场。这就难免出现一些声名已经在外,却还在从事无牌直销活动的企业,比如近年来着重推广“筋骨养护”的乐利来。
为什么乐利来的推广人员会声称配合他们的产品使用的“筋骨养护”是“调理各种骨关节疾病及无菌性炎症达到治愈的效果,是当今解决骨关节疾病最好的治疗方法”?乐利来在未拿牌的情况下走过的这条直销之路是否畅通无阻?有关部门的多次处罚是否称得上是一种警示?乐利来的奖金制度又隐藏着哪些秘密?
公司背景,无牌直销
据资料介绍,乐利来公司是由马来西亚利来(国际)集团在中国设立的子公司。利来国际集团总部位于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旗下拥有40多家子公司,乐利来公司“leroy”品牌从创立至今已行销了超过12个国家和地区。
经查,乐利来国际科贸(北京)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1月25日,法定代表人邱多福,大股东为乐利来国际商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有李鸿彬、杨加昇,监事为李连城。
据官网介绍,乐利来公司董事长邱多福祖籍中国福建,是一位马来西亚华裔企业家,曾经留学英国、加拿大。
据2019年报显示,虽然该公司的注册资金已达8000万元,然而该公司的实缴出资额却是0元,眼下,乐利来国际科贸(北京)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已然注销。
经营制度方面,该公司对外自称是一家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并积极推广慈善营销的直销企业。然而,在过去的这些年间,乐利来从来都不是获得直销牌照的那一批企业当中的一分子,虽然乐利来的经销商们都承认并认可乐利来就是采取直销模式运作市场的。
根据相关法规,企业从事直销活动应当通过商务部门依法审查申报作出批准并颁发直销经营许可证,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直销,显然该公司或已涉嫌违规运作。依据《直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3号)第三十九条规定,未经批准从事直销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直销产品和违法销售收入,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依法予以取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顺带一提,乐利来不仅没有拿到直销牌照,甚至这家公司都没有出现在过商务部公示的“申牌受理企业”名单当中,可见,乐利来似乎从来就没有申牌的打算。
案例不断,虚假宣传
乐利来公司旗下有多款产品,据了解,乐利来主营鸵鸟油、儿童骨健宝、骨健宝、树脂宝排毒贴、鲨鱼肝油、芦荟矿物晶、生物章之宝、妇洁宝、舒痛贴、绿纤营养餐、芦荟胶等系列产品,而关于这些产品的宣传问题也同样值得消费者们注意。
在一些宣传资料的介绍下,这些普通食品、化妆品和日用品都具有了不凡的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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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
此外,关于相关产品使用者的“亲身”案例的屡见不鲜,则更是让人瞠目结舌。多种病症似乎都在乐利来产品的调理甚至是治疗的范围之内,比如股骨头坏死:
比如脑瘤:
比如耳后淋巴肿大:
再比如脑干出血后遗症:
诸如痛风、牛皮癣、尿结石、肝炎等多种病症也在这些使用者的案例中有所体现。
显而易见,这些案例的出现,还将涉及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的行为。有业内人士指出,任何产品的广告都应当真实、合法,不得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者暗示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凡是有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夸大功能、虚假宣传或者其他容易给消费者造成误解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或涉嫌虚假宣传。
近期,还有业内人士指出,在权健华林出事前,乐利来最大的两个团队,被某企业挖走,在华林权健事件之后,乐利来采用紧缩政策,对自己的会员系统进行掩藏,改成由专卖店对企业负责,以此来规避被相关部门查处。接下来,我们就来看看乐利来的线下店。
为了推广乐利来的线下体验店,公众号“北京乐利来国际”更是直言不讳地表示:“我们调理:疑难杂症!肌肉疼痛、筋络不通、骨关节、亚健康的现象等……主要针对:颈肩不好、腰椎间盘突出、坐骨神经痛、中风后遗症、骨股头坏死、静脉曲张、妇科疾病、宫寒、肩周炎、风湿、类风湿、痛风、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脑瘫、四肢麻木、头痛、头晕、腰腿痛、高血压、糖尿病、瘦身美容等。”同时,该公众号还声明:“无论任何原因所造成的疼痛,均可在1个小时内达到减轻、痊愈、根除等不同程度的效果”。
对产品功效宣传得如此夸张,自然是难逃有关部门的查处。
2016年2月4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执法人员检查中在乐利来公司的经营场所取得其所生产销售产品“康丽鲨鱼灵软胶囊——生命活力源”宣传手册,其宣传功效为:增强机体免疫能力、改善性功能、抗衰老、抗疲劳、抗肿瘤等多种生理功能。
此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了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处罚内容。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广告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构成违反《广告法》发布广告的违法行为。有关部门依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同时决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6000元。
在有来医生网站上,还有网友咨询乐利来所强力推崇的“筋骨养护”的真实功效。对此,枣庄矿业集团中心医院兵副主任医师周医生表示,“筋骨养护,这是一种中医的说法,但是对于治疗疾病应当要进行有区别的对待。目前,在市面上中医正骨、筋骨养护等一些中医保健方面的治疗方法琳琅满目、参差不齐。这些情况有可能会导致一些疾病的延迟、误诊,甚至是贻误病情,导致严重的后遗症,甚至是并发症。所以首先要明确所患的疾病,明确诊断后,去正规的医院,让医生给予建议后,再进行下一步的治疗,不要盲目的去做筋骨养护。”
细说产品,证件几何
下面,我们再来看看夸张包装下的这些产品的真实面目。首先,以统一零售价为198元的乐利来鸵鸟油为例。
在淘宝上,关于该款产品的售价也是各不相同,且售价均远远低于零售价。
据产品包装显示,该产品仅是化妆品,通过该产品宣传治病功效,无疑属于虚假宣传的范畴。
再说回乐利来旗下的另外一款拳头产品“骨健宝”,经查,该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为SC11435020500455,生产方是全宏(厦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类别名称为代用茶。
可见,该产品仅是普通食品,并非药品和保健品。乐利来国际绿纤营养餐、乐利来蔚怡素与该产品在许可证编号和产品类别方面都完全一致。
无独有偶,乐利来鲨鱼油也同样属于普通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为 SC10644050700110,生产方是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类别名称为糖果。
对于上述通过普通食品宣传可以治病或具有保健功效的行为,《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十三条指出,“普通食品、新资源食品、特殊营养食品广告不得宣传保健功能,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其保健作用”。另外,我国《广告法》第十八条规定,食品宣传不得含有下列内容: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
至于其他外用产品“妇洁宝”、“芦荟胶”和“树脂宝足底贴”的外包装则显示如下:
(妇洁宝)
(树脂宝足底贴)
(芦荟胶)
可见,这些产品在备案方面获得准许的真实使用范围,与相关宣传材料所表述出来的内容相差相当悬殊。
另外,我们还在一些宣传材料当中看到了:“树脂宝是目前世界上最神奇、最有效的、跨世纪的天然排毒新产品”的字样。
而这种带有“最神奇、最有效”字眼的宣传方式,无疑与禁止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的相关法律条例相悖。据悉,使用上述极限词宣传产品,将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为了把自己和经销商的个人宣传行为撇开关系,在2013年和2019年,乐利来的官网发布过三篇关于该公司官网信息被盗用的声明。
虽然各种《声明》不断,但目前在网络上出现的各种所谓“冒用”的宣传材料却依然屡禁不止,层出不穷,依然在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在本篇报道中,我们简单了解了一下无牌直销的乐利来旗下的相关产品与虚假宣传事件,下篇报道中,我们将关注的是乐利来的奖金制度,以及平邑县永红筋骨养护中心为何会因涉嫌传销被罚款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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