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至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被告知无祖屋相关资料。但有一份1989年新批建房用地证明存根。该存根上明确写着“原地基处理意见:交由郭正光【[郭正光,系郭文珍二儿子,郭正坤的哥哥。]】改建【[郭正光后另申请了一块地基修建新房,此祖屋未在原址被改建或者修建新房屋,归属权仍应归属本人。]】”。
这间祖屋,实际存在并合法,这是一个事实。本人自留的新批建房用地证明及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应存根都从侧面证明了此祖屋确属本人。1989年国土局工作人员的疏漏、姜畲镇国土所资料的损毁,使本人无法确实拿到祖屋的房屋证明进而导致本人及家人无法获得征收祖屋相对应的合理补偿,此损失不应该由本人及家人来承担。老百姓对政府,无条件信任。现今本人祖屋的存在却得不到政府承认。
现本人祖屋被强行拆除,而相应补偿也并未落到实处。
故本人郭正坤及家人请求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领导对本人祖屋的存在及合法性给予证明并予以查验,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以得到支持政府征收房屋工作相应的合理补偿!
注:内附文件:
1、分家协议及分家户型图签字手印
2、祖屋彩图(左正房2间为二哥(郭正光)老屋,右一间为正房,本人所述祖屋)
3、新房建房许可证存根(1989年)
4、新房建房许可证户型图复印件(1989年)
祖屋存在且合法归属集体证明(附有本人几兄弟签字手印,
文章标题:【3个多月跑遍湘潭与征收有关的机构得不到回应,房子还被拆了(2)】 免责声明:融易新媒体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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