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工作期间突发脑溢血生命垂危,请求新田县解决住院致残费用

请求解决罗从军困难住院致残费用的报告

尊敬的上级领导:

您们好!

首先请您们原谅我跨级越权的报告,在一个小县城我们无权无势实在无助了。我是报告中罗从军的爱人叫乐华慧。罗从军系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龙泉镇秀岭水村人。出生于1981年,现年39岁,2000年至2008年服役于沈阳军区某部队,200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2008年退役回乡。

罗从军退伍当年应聘到新田电力局工作近10年。为我县电力事业及经济发展作出了他应有贡献。同时他的工作成绩也得到局领导及同事们的肯定和认可。2019年12月23日9点钟左右,罗从军在工作中突然意外晕倒,同事们把他送往县人民医院进行抢救,诊断为脑出血,生命垂危,家人将他转至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经4小时手术全力抢救,40多天后终于苏醒。花费医疗费用26万余元,全是亲朋好友所借。2020年4月6日工伤鉴定不通过,以48小时未死亡为由,出事期间红海公司未与我爱人签订合同,后因工伤鉴定需要资料诱骗家属补签的,法律上是无效的。在事件发生后将近两小时家属才知悉,单位未出一分钱医疗费,家属一去就不管事了。罗从军现鉴定为二级伤残,无生活自理能力。7月6日我们无钱医治了,被迫出院,回来同单位协谈四五次,都是应付我们,至今两个公司没有拿一分钱给罗从军治疗。在工伤认定补签合同开始,他们在弥补所有法律漏洞。我们全家无任何经济来源,从2020年7月27日来新田电力局打地铺23天了,父子两代军人家属该如何得到国家重视来保护自己,望领导们以人为本,尽快帮助解决我丈夫的问题。我全家将感恩不尽!

汇报人:乐华慧(199****3836)

2020年8月18日

申诉红海公司和新田电力局如下:

1.工作时间里突发疾病,是高强度超负荷工作导致。2.事发时,没有得到单位的高度重视,没有第一时间通知家属,未得到及时的抢救和医疗。3.在上班期间发病,与在家里发病,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处理方式不一样。人社部门否认了工伤,但用人单位有责任;4.用人单位意外险都没买。5.红海公司说月底合同期满,罗从军如无工作能力要解聘他。2019年12月23日出事时,是未予我爱人签订合同的,6.政法委委托调纠办处理这件事情,但24天过去了无果。盼国家为他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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