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的原因,本人原来在大学旁的餐饮店,无法经营,亏损倒闭。今年5月份开始,顶着重重压力,筹备1个半月,在芙蓉区万家丽中路一段92号东方新城办公楼D栋签下一个门面,筹备新店,我们本着合法合规经营的方式,包括在店铺装修过程中,都做到一切遵守街道和社区的要求。
由于装修需要对公共地面进行施工,去物业联系到东方新城新金鸿物业分管门面的主任王建国。王建国到我们门面实地查看后私下说,要去找各级领导协调关系需要一定的费用去疏通关系。由于装修方案没定,没有给王建国费用。期间王建国多次反复电话联系我,以领导不批,疏通关系很难为由,要我尽快给他好处费。
后期我们更改了装修方案,不需要对公共地面进行施工。王建国再次找到我,说我们装空调外机产生噪音会扰民。要我给他两条芙蓉王香烟,以便于去协调居民关系避免投诉。
在我店面即将装修施工之前王建国再次找到我,要我缴纳装修保证金和装修管理费。对于管理费的解释是要协调社区和城管的关系。我们本着一切合规的心态,融易新媒体,于2020年6月16日在物业办公室缴纳3000元的装修保证金和300元的装修管理费,装修期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7月1日。事后得知同栋楼其他店面装修期间物业都没有收取装修押金和装修管理费。装修管理费收费标准:3元每平方,我们门面60平方,理应收取180元,物业却我们缴纳300元。
2020年7月中旬,我们门面装修完毕,我打电话给物业王建国主任,其表示装修押金不能退,因为还没到时间。装修押金要等到装修完成一个月以后才能退。2020年8月5日,我去东方新城物业办公室咨询退装修押金的事情,工作人员告知退还装修押金需要王建国主任审批,王建国主任不在办公室要我第二天再去物业办公室。次日,我再去东方新城物业办公室,找到分管门面的王建国主任,却告知我退还装修押金他也做不了主,他签字也没用,还要其他的主任签字。至今我装修的押金东方新城物业还没退还给我。
关于湖南新金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违规问题如下:
1. 物业管理违规索要好处费;
2. 装修管理费和装修押金的不合理收取;
3. 装修完毕未按照规定退还装修押金;
恳请上级领导监管部门能够彻查此事,给予我们一个合理合法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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