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亮点解读来了

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化妆品市场

化妆品产业蓬勃发展

化妆品监管阔步前行

近日,国务院颁布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确立了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制度。最大限度体现了化妆品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管理。注册人、备案人,融易新媒体,就是化妆品的“出品人”,依法对化妆品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承担法律责任。

《条例》增加了 “处罚到人”的规定。《条例》有7个条文在规定对单位处罚的同时,规定了对自然人的“财产罚”。对严重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最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5倍以下罚款。

《条例》明确了对新原料实行分类管理。在我国境内首次使用于化妆品的天然或者人工原料为化妆品新原料。具有防腐、防晒、着色、染发、祛斑美白功能的化妆品新原料,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后方可使用;其他化妆品新原料应当在使用前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化妆品监管新规出台,美丽行业还有很多关乎你我的新变化→

首次将牙膏参照普通化妆品管理

条例首次将牙膏参照普通化妆品管理。如果要宣称牙膏具有防龋、抑牙菌斑、抗牙本质敏感、减轻牙龈问题等功效,须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功效评价后才可以。

育发产品根据功能分类管理

洗发护发产品也有了新的管理方式。原育发产品中的“通过改善发质预防断发”的产品,调整为普通化妆品;将“通过参与人体生理活动促进头发生长”的产品纳入药品管理;对“通过改善头皮状态预防脱发”的产品,则继续按照特殊化妆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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