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应郴州湘南学院隶属医院医疗变乱处理不妥

地点:湘南学院附属医院

一、湘南学院附属医院“杀人”事件始末:

李辉林(死者)在家偶感肚子疼痛,独自(行动自如)前往医院(湘南学院附属医院)看病治疗。于2020年7月4日16:29在湘南学院附属医院挂号治疗,医生初步诊断“腹痛查因:肠穿孔?“死者住院接受治疗。

死者被安排在医院18楼胃肠外科住院治疗,复查结果确诊为急性胰腺炎。按照医院专科专治,医院专科肝胆胰脾外科分布在医院17楼,医生并未安排死者转移至所属专科治疗,依旧住在胃肠科病房。确诊胰腺炎病症之后,医生并未采取任何治疗方案。如此急性胰腺炎,院方竟用胃肠科医生治疗肝胆胰脾外科患者,如此草率安排,实为草菅人命,实为“谋杀”!!!

7月5日11:43分,检查科电话告知危机值,淀粉酶1814.8(U/L),而且一直在增高,显示转入急性胰腺炎。然而主治医生并未在意,未进行专家会诊,也没有任何积极有效的抢救治疗方案。死者家属多次询问医生是否需要进行手术,均被告知不需要,轻微病情草率处理。

7月5号下午17:50,病历报告单显示,胰周滲出较前增多,胰腺体尾部强化欠均匀,提示坏死。已经确诊是急性坏死胰腺炎了,心率快160,又没有尿,肾功能也比住院时恶化,然而医院只是下达病重,并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处理。

7月5日下午17:50家属被告知病情加重,医生仍然未采取任何有效治疗方案,未安排专家会诊,也未通知转院诉求,主治医生以下班为由离开病房,任由死者病情继续恶化。

期间,主治医生与晚班医生并没有对病重患者进行床头交接,整个晚班6点至6号凌晨1点,没有一个医生来查看已经下达病重患者情况,完全没有去关注患者病情发展,如此草率的行径,直接造成了患者死亡。

7月6号凌晨1点10分,护工见情形不妙,死者开始意识模糊,畏寒发热,护工告诉家属尽快找医生,家属三番五次找医生,要求医生抢救,医生并未在第一时间引起重视,直到1点18分才将死者送去ICU抢救,此时死者已经瞳孔放大,生命征象微弱。

7月6日凌晨3点50左右,我们家属进ICU发现死者还有点生命特征,而医院没有医生抢救,并且到处找不到医生,家属情绪激动,院方报警,警察到了之后才通知院方周主任到,我们强烈要求医生给大家一个说法,周主任也追问了多次,而两位医生竟然过了一个多小时才来(其间动作可想而知)。

7月5日下午17点45分通知病重,没有医生治疗和组织专家会诊,曹医生说他们要睡觉。我们问人进院时只是脂肪肝和轻微急性胰腺炎为什么没有有效控制,反而让病情恶化致死,曹医生竟然以我也不知道来敷衍。

医者本应严谨,重视生命,生命至上,然而湘南学院附属医院竟然出现一系列这样的不严谨、不作为、不专业、玩忽职守、轻视生命,白白让一个鲜活的生命死亡。

二、医方医疗过错

7月4号接诊时,十分草率定性为脂肪肝、肠穿孔;错误的安排死者到错误的科室病房住院观察,延误了治疗的时机。

确诊为急性胰腺炎以后,仍将死者安排在18楼的胃肠专科病房;未能安排到17楼专科肝胆胰脾外科病房;造成死者不能得到更专业的专科护士、医生观察治疗。病情恶化时,未能有更专业的响应,造成贻误抢救时机。

急性胰腺炎为紧急病情,需要尽快速进行治疗,然而医生的不专业,一味消极的处理,任由病情加重,也未制定任何行之有效的治疗方案,几天的住院治疗,竟然一直未进行专家会诊,轻视病情,贻误救治,最后造成病情不断恶化,直至死亡。

病情在不断恶化的时候,生命指数(淀粉酶1814.8(U/L))已经上升到必须抢救时期,然而医生仍然毫不在意,玩忽职守。

从7月5号17点50分,告知家属病情加重,直到7月6号1点10分;医生仍然未采取任何响应对等的治疗手法,这种不作为、不严谨、玩忽职守、轻视生命的做法,最终酿成了患者死亡的重大医疗事故。

三、治疗过程的不负责任和不及时治疗

1、诊断不及时和不负责任

开始误诊为脂肪肝、肠穿孔;复诊又改为轻微胰腺炎;再次复诊又变成急性胰腺炎;反反复复的诊断,造成了病情未能及时得到控制,病情得以不断加重,直至死亡。

确诊为急性胰腺炎之后,医生仍然没有任何治疗方案;造成鲜活生命嘎然而止。

2、治疗不及时和不负责任

在死者各项指标一直呈上升态势的前提下,院方迟迟未见及时制定行之有效的治疗方案或专家会诊。家属不断提醒手术的前提下,医生仍然以轻微病症对待,整个治疗过程一贯采用补液、抑酶、制酸等一系列未见成效的治疗手法,未能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这种忽视生命、不守医道、消极应付的不负责任态度,最终造成了这样惨痛的代价。

3、抢救不及时和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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