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洪杏混凝土有限公司欺诈客户短秤少量

党员干部领空饷办私企短秤少量缺德该何处?!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名曾又交,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男,1968年2月5日生,汉族,湖南省双峰县人,住本县杏子铺镇测水村窑上组,身份证号码:4325221968020*****,联系电话:151****6866。

今天,我们借红网一角,控告双峰县洪杏混凝土有限公司欺诈客户短秤少量,威胁恐吓举报人的事实。

2020年6月5日,我从双峰县洪杏混凝土有限公司运输商品混凝土到街埠头村曹英娥家浇注房屋。房主人过磅时发现每车少了1.2吨左右,我去结帐时,房主人说“亲戚亲戚没通卵气,连亲戚的量均少”。一听我大吃一惊,这怎么可能呢?当时,我郑重地向她承诺,如有少量本人一分不取。与此同时写上与厂家老板康建群(双峰县发改局干部、共产党员)联系,当时康建群回答说“不可能少秤。”尔后,我把磅单发给他,他们才承认这事,但说是一个司机要他们少的推诿。做贼心虚,短秤少量这一违法行为事件散播出去则影响恶劣,故他们就请人来讲好话说情,我作为厂里的销售员决不能容忍。我为这个厂销售量每年超过一万方,试问洪杏公司每年从客户身上榨取了多少血汗钱,严重地影响了我在外销售的声誉。

《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构成销售不合格产品行为,依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处罚,《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依法应赔偿我这两年多来二万多方混凝土的少量的经济损失,没收计量器,作出罚款2000元。

更有可笑的是测水村村霸彭浪飞(测水村支书)对我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滔滔不服,侮辱诋毁,致使调解终止。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让人啼笑皆非。一个目不识丁的村支书既是调解人,又是当事人,利用公权力搭暗股,分红利。故这般护着洪杏混凝土有限公司,官商勾结,这样的村支书我们这些村民又谁会相信呢?!

再则,双峰县发改局共产党员、干部康建群有班不上经商办企业违背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1984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作为双峰县发改局局长贺展翅对抗中央、国务院决定,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不应负领导责任吗?!对于康建群领空饷办私企的事件各级纪委、监委是否也应不应该管一管呢?不是一天两天,而是两年多了,性质实在严重。

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领导干部领空饷办私企,短秤少量,威胁吓唬举报人这样的事如果不处理还反什么腐呢?这谈得上整顿干部作风吗?故此,今特控告恳请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如有虚报,控告人的我们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对于“洪杏”非法占用良田二十余亩的事实则另行披露控告,烦听下文分解。

控告人:曾又交宋仁喜

2020年7月6日

宋仁喜联系电话:178****8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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