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黔城镇顺扬.锦绣名邸四期锦绣楼工程夜间施工噪音扰民

关于洪江市黔城镇顺扬.锦绣名邸四期锦绣楼工程

夜间施工扰民的投诉

洪江市生态环境局:

洪江市顺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顺扬.锦绣名邸四期锦绣楼工程于2019年4月开工,该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李昂,联系电话13975808490;监理单位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洪江市分公司,负责人黎荣,联系电话15343251323;施工单位郴州恒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洪江市分公司,负责人秦志强,联系电话15898579857。

顺扬.锦绣名邸四期锦绣楼工程东临顺扬.锦绣名邸一期1栋,南临顺扬.锦绣名邸一期2栋、3栋,西临黔阳路旁检察院家属楼,北临龙标大道。工程自开工建设以来,多次在夜间施工,产生的噪音污染严重破坏生活环境,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严重影响居民身体健康。特别是2020年5月份,早上5点就开始施工,强烈的金属敲击声持续不断;6月以来,有时候通宵施工,有时候半夜3点就有机械运转,隆隆的响声打破了本该属于夜晚的宁静,惊醒了睡梦中的人们。我们与施工单位负责人联系,希望他合理安排工时,不要侵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但是电话打不进去;我们打电话给110,他们说这是环保局的职责,他们不出警处理。被惊扰的次数多了,我的家人已产生强烈的条件反射,晚上不敢睡,被惊醒后情绪烦躁、恼怒,严重影响家庭和谐的生活,严重影响白天的工作和学习。

顺扬.锦绣名邸四期锦绣楼工程夜间施工扰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以上反映的噪音扰民情况属实,请你局安排工作人员实地调查,依法处理,责令施工单位停止产生环境噪音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在这朗朗乾坤,还我们一个安静的夜晚。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是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1996年10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自1997年3月1日起施行。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作出修改。

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第五十六条

建筑施工单位违反本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的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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