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溪区建设村“外婆家”休闲山庄强占毁坏我家杉树林

尊敬的上级领导:

我叫李德周、李春香,就七年前岳阳市云溪区云溪乡建设村“外婆家”休闲山庄老板肖岳强占、毁我家人工衫树林三千多平方米和房租八十平方米,不给予赔偿一案申诉,详细情况如下:

七年前,肖岳在云溪区云溪乡建设村长冲组一偏僻山区建设了“外婆家”休闲山庄,离长冲组居民约1.5公里需开辟一条公路方便车辆出入,此路必须经过我家人工杉树林,由于我家全部都是弱势群体,投诉无效,反遭恶语相向,所以在没有任何补偿情况下被强行占毁我家杉树林三千多平方米。后此路水泥路面硬化没有材料堆放及和料场地,又强占我房屋八十多平方米,当时仅支付二百元人民币。(按现在农村空心房拆除国家补偿标准80平方米×170元=13600元)

去年,屋漏又遭连夜雨,本来靠政府低保金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父亲李水国实犯癌症,五次住进岳阳二医院,花去医药费十一万余元,自费部分近四万元,我兄妹已尽全力,亲朋好友借尽也无法支付医药费的情况下,才于去年七月十九日书信报告村部及云溪街道司法所要求调解,五次上访区信访局,六次电话报告12345政府热线电话投诉,十月十九日在云溪街道司法所调解一次,结果所长王爱民结论“慢慢协商”。当场还有建设村离任党支部书记李和平说:“通往外婆家休闲山庄的路是区政府修建的,你家要补偿请找政府解决,与外婆家休闲山庄无关。”试想:肖岳建休闲山庄经营赚钱,政府耗巨资帮他修路,而我家人工杉树林被占、被毁拒绝补偿,难道还容忍这种霸道行为吗?弱势群体基本人格都没有了吗?

而青石村李家组与建设村白马组这条“断头路”是人间必经古道仅九百米长至今不通,融易新媒体,多次要求无果,过往人群怨气不断,相比之下,公路无人管,私路政府耗巨资。难道这种腐败还不严重吗?

总之,我家要的是结果,诉讼近一年,再不能容允再拖,这也是政府实施民法典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的一项工作,这也是我家治病救人最后一根稻草。

万望处理结果,全家表示万分感谢!

家庭成员详情附于图片文件

报告人:李德周、李春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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