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6月5日,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2期)。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3大类食品100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大米、小麦粉)、食用油、油脂及制品(花生油、玉米油、菜籽油、大豆油、食用植物调和油)、乳制品(灭菌乳、发酵乳、调制乳)。合格 97批次,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的食品包含:菜籽油、食用植物调和油。
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情况如下:
一、产品名称:菜籽油,被抽检单位:泉州鲤城福德龙商贸有限公司兴贤路分店,不合格项目:乙基麦芽酚,标准规定值:不得使用,检出值:125 μg/kg,检测结果:不合格,检测机构:泉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不合格项目由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分包检测。复检机构: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二、产品名称:食用植物调和油,被抽检单位: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泉州泉港永嘉天地店,不合格项目:乙基麦芽酚,标准规定值:不得使用,检出值:591 μg/kg,检测结果:不合格,检测机构:泉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不合格项目由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分包检测。复检机构: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三、产品名称:食用植物调和油,被抽检单位:南安市霞美新一佳商场,不合格项目:乙基麦芽酚,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标准规定值:不得使用,检出值:606 μg/kg,检测结果:不合格,检测机构:泉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不合格项目由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分包检测。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业务科室和所在地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2020年泉州市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表(第2期).xlsx
2020年泉州市食品监督抽检合格表(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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