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标签标识更像是其产品名片,更是一份无声的承诺。完整准确的标签不仅能充分告知消费者该产品的安全水准和性能特点,更能够引导消费者更为理性的选择自己所需的产品。
(五)厂商反馈
1.耐克品牌方回复:(1)我们提供给消费者的售后服务条款是:在售后三个月内,任何经技术确认为产品质量问题或瑕疵的情况,我们都向消费者提供退货或换货服务,这个服务条款是明显优于目前常见的各省市鞋类三包规定的;考虑三包规定的完整性,年初我们对三包规定进行了修改,明示了对于通常情况属于保修范围的问题我们也提供退货或换货服务。(2)关于外底耐磨性能,我们检测报告显示为合格,因为此款产品的外底是发泡材料,目前的耐磨性能检测取样的要求是"试样表面平整,面积足够进行磨耗"。鞋子外底表面会带些花纹,而非完全平整的,因此检测耐磨性能时往往都需要先打磨表面,而对于发泡材料检测结果会产生相当大的影响,打磨后测得的结果并不完全反映实际穿着条件下的耐磨性能。我们在比对试验中还观察到,不同实验室之间由于打磨方法和打磨程度不同检测数据存在一定差异。
2.阿迪达斯品牌方回复:(1)我司没有在合格证上用文字体现保修的内容,是因为我们为了给消费者提供良好的体验,在实际操作中直接通过退货和/或换货的方式来替代维修。(2)此次比较试验检测依据为QB/T 4546-2013《儿童皮凉鞋》,非强制性标准,在我司未在产品上声明适用该标准情况下,我司认为不宜适用此标准对我司产品进行检测。
3.巴拉巴拉品牌方回复:本次比较试验耐折性能未达到相关标准,我司高层领导十分重视,共同查明原因,落实整改。问题原因:为胶水管理不到位、生产流程温度管控欠缺、贴底时间过长温度下降导致假性粘着。整改措施:(1)严格要求按SOP标准操作;(2)加强胶药水比例调试,时间管理;(3)要求贴底人员按胶线画线操作,贴完后周圈压死,控制操作时间;(4)加强温度测试管理,2小时测试一次;(5)对此批鞋子重新送三方机构进行测试,测试合格继续销售,如测试不合格,进行下架处理。我司未来将加强管理,不断优化质量控制流程,提升产品质量。
4.斯凯奇品牌方回复:贵会比较试验选择行业标准QB/T 4546-2013作为检测依据,其中耐磨性能测试标准为GB/T 3903.2-2008,与我司企业标准中的测试方法并不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行业标准为推荐性标准,并非强制执行,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制定企业标准,国家支持在重要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等领域利用自主创新技术制定企业标准。因此,我司认为,贵会选择行业标准对我司执行企业标准的产品进行耐磨性能测试并不十分合理,对于比较试验结果向社会公布给我司造成的影响表示担忧。
5.小寻品牌方回复:我司生产货品均按国家标准生产,此款大货鞋子我司生产完后有抽检送至BV公司做物理测试及化学测试,测试合格后才出货。(1)国标测试为鞋底接触地部位耐磨,此款鞋底为EVA组合耐磨底片,测试耐磨应测试接触地部位,接触地部位应为粉色外底。(2)贵司抽检测试为3月16日至4月16日之间,此段时间温度较低,沙滩凉鞋底片为橡胶材质,对于温度比较敏感,冬季和夏季会产生数值不一样的现象,此款凉鞋正常为夏季穿着,温度对于鞋底的硬度会产生误差。
6.江博士品牌方回复:自收到消协的“比较试验结果”我司高度重视,立即将产品送检,并展开全面自查。我司销售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是合规产品。此次得到深圳消协的提醒,本着对消费者负责任的态度,我们决定优化生产方案,原材料的管控:2020年5月起,我司已提高原材料的准入门槛,明确要求原材料中多环芳烃的含量不可以超过0.05。强化检验标准:目前我司和三个实验室进行合作,分别是华测检测、英柏检测、莱茵检测,我司已分别与这三个实验室沟通,参照欧盟标准,提高产品检验标准。同时我司自设的实验室,也会引进多项高科技设备,提升专项检验能力。
7.史努比代理商回复:我司已第一时间下架整改不合格商品并立马从大货中调取产品送第三方检测机构测试。
8.斯纳菲代理商回复:我司已经下架不合格商品,并内部排查商品,后续会严抓商品对于相关标准的执行。已安排同款产品送到其他质检机构重新检测,重新检测结果合格。
三、消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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