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女童疑遭父亲出轨对象虐待致死 身上有30处针孔(2)

根据邓丽红提供的南宁第二人民医院开具的出院记录,红星新闻看到,18年3月29日,邓子琳入院,被诊断为右股骨中断骨折,右侧小腿出现数个小水泡,同年4月10日出院。“孩子第一次受伤时,医院检查发现孩子腿上还有水泡,这些水泡是哪里来的?”

最新消息:女童疑遭父亲出轨对象虐待致死 身上有30处针孔

医院开具的出院记录

邓丽红回忆,孩子第一次骨折时,她曾想到了报警,但在派出所里坐了许久无人接警,她无奈走开。当时,邓丽红被告知,孩子的骨折原因,是 “从沙发上摔下来”。子琳出院以后,继续由奶奶带回家照顾。邓丽红告诉红星新闻,她回去看望女儿的时候,曾问大女儿,“去爸爸那里好玩吗?”大女儿回答,不好玩,因为“豆豆妈妈(即陆海)打我屁股疼,把我关在厕所,衣服湿湿。妈妈,我不要去爸爸那里了。”

邓丽红说自己曾就此去问生父邓亮,他告诉邓丽红,“小孩子说的话不能信。”

邓子琳的尸检报告出来后,邓丽红曾找到南宁第二人民医院参与子琳抢救的两位医务工作者,对照尸检报告中出现的针孔进行了咨询,两位医务工作者告诉邓丽红,尸检报告上,孩子手指指腹、头部等针孔,是在医疗抢救过程中留下的,但明确否认了孩子遗体上左脚脚底和右大腿上的伤口,系抢救时留下的。

邓丽红回忆起在医院抢救室第一眼看到女儿时,面部有伤口和淤青,“当时我因为太过伤心,没有想起拍照留存证据,可是后来警方赶到时,为什么也没有拍照存证?”

在孩子去世后,邓丽红将院方明确过的治疗创口,和尸检报告上显示的子琳遗体上的创口对比,“排除抢救和之前治疗骨折以外的伤痕,子琳身上非治疗造成的伤口,总共有11处,这些伤口,到底是哪里来的?”

针孔谜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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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多数针孔系抢救时留下

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创伤手外科一位医生在事发后,曾参与了配合警方调查的工作,他告诉红星新闻,对于邓子琳身上出现的多处针孔,医生们认为是在抢救期间,穿刺股沟置管时留下,而肘窝、手腕等处针孔也可能是做静脉输液等治疗时遗留。

“我个人认为这些部位针孔是虐待留下的可能性不大,因为这几个部位是在救护时比较常用的部位,如果是非专业人员(扎针)的话,针孔可能不会集中在这些地方。”该医生说。

对于邓子琳摔倒致死这一说法,这名医生称,通常来讲正常摔倒是不会这么严重的,“以小孩的身高体重产生的势能也就那么大,所以很难判断(子琳的死亡)是否系摔跤所致,但也不否认有个例的存在。”但该医生提到,邓子琳颅脑损伤,存在对冲伤,“就是摔到头部前侧后部也有损伤,形成加速损伤。”但对于子琳脑部的严重伤害,到底是由钝器打击造成还是摔倒导致,该医生称,应交由法医来判断。

邓丽红说,她在警方的现场勘察报告中看到,警方在事发后曾从陆海租住房屋出搜出多根绣花针,“我想知道这些绣花针和我孩子身上的针孔,有没有关联。”

至于孩子第一次由陆海看护期间骨折时,其腿上出现的水泡,该医生说不排除水泡是骨折造成的。红星新闻就此向一名医疗从业者求证,对方称骨折确有造成身体水泡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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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出具“不予立案”通知

2018年9月10日,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上面写着:“我局经审查认为暂不存在违法犯罪事实。”同月,邓丽红向江南分局再次提交了刑事复议申请;同年10月16日,江南分局维持不予立案决定。

2018年11月9日,江南分局发布通报称,邓子琳身上出现的淤青、针眼等痕迹,系当时抢救和前期治疗腿部骨折时遗留的痕迹,暂不存在违法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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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报

2019年4月19日,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出具了一份答复函,上面写着:“经查,目前没有证据能够证实邓子琳的死亡结果在主观上存在过失,也没有证据证实邓亮对邓子琳实施了虐待、遗弃行为,该案不符合立案监督条件。”之后,邓丽红向江南分局刑侦综合大队提出了进行死亡事件现场实验要求,4月25日收到该单位实验无法进行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