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北省分局网站于今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荆州汇检罚〔2020〕1号)显示,经查,燕赵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违反了《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银发〔1996〕210号)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荆州市中心支局依据《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四十五条规定,对其给予警告,并处罚款468万元。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燕赵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4月25日,注册资本1亿人民币,王欣欣为法定代表人,王连芝为实控人、大股东,持股比例55.60%。
《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银发〔1996〕210号)第三十二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和售汇,也可以在外汇调剂中心买卖外汇,其他境内机构、居民个人、驻华机构及来华人员只能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和售汇。
《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四十五条规定: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或者非法介绍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文章标题:【燕赵园林工程公司违法遭外汇局罚468万 非法买卖外汇】,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融易新媒体。
本文网址:http://mt.ironge.com.cn/opinion/jjpl/1561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