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通知书不得投递至快件箱自提点 严禁夹寄无关商业广告

  日前,教育部、国家邮政局印发通知强调,高校要健全录取通知书寄递管理制度,必须使用给据邮件方式寄递,确保寄递全过程可查询、可追溯和邮件安全。要确保精准投递,严格投递签收流程,原则上坚持录取通知书本人当面签收,不得投递至智能快件箱(信包箱)、代投自提点、物业或收发室等。要求高校和邮政企业要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工作要求,做好录取通知书邮件寄递的防疫消杀工作。

  高校必须使用给据邮件方式寄递

  通知强调,高校要健全录取通知书寄递管理制度,必须使用给据邮件方式寄递,确保寄递全过程可查询、可追溯和邮件安全。邮政企业要开辟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绿色通道”,优先处理、单独封袋,保证寄递时效。要进一步强化运营管理及质量控制,加强安全管控,确保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安全,坚决杜绝录取通知书丢失、损毁等情况发生。要确保精准投递,严格录取通知书投递签收流程,原则上坚持“本人当面签收”,不得投递至智能快件箱(信包箱)、代投自提点、物业或收发室等。要求高校和邮政企业要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工作要求,做好录取通知书邮件寄递的防疫消杀工作。

  严禁在录取通知书邮件内夹寄 夹带与新生报到无关的商业广告等宣传材料

  通知要求,高校要优化新生服务,完善“绿色通道”入学制度,随录取通知书附送关于学生资助政策的详细介绍,不让一个新生因经济困难而放弃入学。严禁高校、邮政企业在录取通知书邮件内夹寄、夹带与新生报到无关的商业广告等宣传材料,严禁夹寄其他不符合寄递要求的物品,严禁向新生收取录取通知书邮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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