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代理退保”外,有的组织还从事信用卡套现、小额贷款业务,消费者个人信息资料存在较高的被泄露或被非法分子恶意使用的风险。
4月9日,银保监会消保局发布公告称,近期,监管部门收到反映,一些个人或社会团体以牟利为目的,通过网络平台、短信等方式发布“可办理全额退保”信息,以怂恿、诱导等手段让消费者委托其代理“全额退保”事宜,并以此收取消费者高额手续费,主要涉及传统寿险、健康险等人身保险产品。
一位保险公司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现在这种情况太多了,保险公司叫苦不迭。”
对此,银保监会消保局指出,此类行为不仅扰乱保险市场正常经营秩序,而且最终损害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代理退保”都有哪些套路?
某保险公司相关人士介绍,今年2月,客服热线接到家住广东的X先生反馈,其太太因患乳腺癌住院治疗。
高额的医疗费用使X夫妇倍感压力。这时候,X先生回想起一年前太太曾投保过一份保单,因此来电咨询是否可以理赔。但没想到的是其太太投保的保单已在去年12月办理退保手续,现已无保险保障。
X先生闻讯,当时并不相信,他陈述了退保经过:2019年12月,其太太Q女士因临时资金周转需要,通过小额贷款公司申请贷款失败后,受“恶意举报全额退保代理”组织诱导,通过虚构被销售人误导事实经过的恶意方式来达到退回保费的目的。该组织人员与Q女士签署了一份代理协议,向Q女士收取30%的高额手续费,并让Q女士将手机卡、身份证、保单等带有个人重要信息的物品交给他,由他假冒Q女士的名义全权与保险公司进行对接。
X先生认为其太太Q女士是被“恶意举报全额退保代理”欺骗而退保,希望保险公司能酌情考虑恢复保单效力,但保单退保所有书面手续均由Q女士本人签字确认,具有法律效力。得知此结果,X先生感到万分懊悔和无奈。
另一家保险公司人士也反映,一客户退保后,又有机构联系客户,称可以“维权全额退还保费”,客户又在举报平台发起举报,要求补退保费。
事实上,不仅是人身险领域,信用保证保险领域亦存在这一现象。
一位财险公司人士介绍,近半年来,信用保证保险领域受到这方面困扰。一些贷款黑中介从网贷转战保险领域,怂恿、诱导通过信用保证保险获得银行贷款的客户宣称“自己对投保并不知情,是保险公司强制搭售”,然后采取举报等方式达到退保的目的。一些客户认为退保后可以只付银行利息不用再交保费,但这部分客户没有信用保证保险的担保实际上也无法从银行获得贷款,因此在退保后银行贷款也取消了。这些黑中介收取高额手续费,还可能倒卖客户个人信息。
“代理退保”存在哪些风险?
事实上,银保监会消保局表示,通过举报反映问题、提出诉求,是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正当手段,但一旦被别有用心者利用,则可能会对行业经营造成不良影响,最终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代理退保”行为隐藏至少三种风险。
银保监会消保局表示,为牟取利益,一些从事“代理退保”的个人或团体冒充监管部门或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虚假宣传,称消费者所购保险产品“存在欺诈行为,已有多名消费者举报”或“继续持有保单将蒙受经济损失”等,挑唆不明真相的消费者终止正常的保险合同,使消费者丧失风险保障。消费者未来再次投保时,由于年龄、健康状况的变化,可能将面临重新计算等待期、保费上涨甚至被拒保的风险。
需要强调的是,某些“代理退保”行为并非真正为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而是以牟利为目的。退保前要求消费者支付高额手续费或缴纳定金,退保后诱导消费者“退旧投新”,购买所谓“高收益”理财产品或其他公司保险产品以赚取佣金。部分组织还利用其所掌握的消费者银行卡及身份证复印件等,截留侵占消费者退保资金,甚至有非法团伙诱导消费者参与不法集资,一旦落入骗局,消费者资金损失难以挽回。
2019年,北京银保监局接到23家辖内保险机构反映第三方理财公司假借保险公司名义,以“红利升级”“利息补偿”等名义邀约客户退保并购买非保险金融产品的情况,涉及34家第三方理财公司;接到31件反映保险营销员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的投诉案件,融易新媒体,占保险类投诉案件的22.3%。
此外,银保监会消保局指出,一些从事“代理退保”的个人或团体打着“维权”幌子获取消费者信任,并与消费者签订所谓的“代理维权服务协议”,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证、保单、银行卡、联系方式等涉及消费者隐私的敏感信息。除“代理退保”外,有的组织还从事信用卡套现、小额贷款业务,消费者个人信息资料存在较高的被泄露或被非法分子恶意使用的风险。
文章标题:【今日事件爆料:寿险、健康险、信用保证保险都中招 银保监警示“代理退保”骗局】,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融易新媒体。
本文网址:http://m.ironge.com.cn/html/zt/zx/994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