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逸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门已经锁起来了。
南京长租公寓品牌我乐公寓跑了,眼下曾经委托它进行房屋出租的房东收不到房租,而不少租客正面临“房东”终止合约无家可归的窘境。品牌长租公寓跑路,签约户如何保障合法权益,本报记者展开调查。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宋南飞
中介跑路
房东收不到房租
去年7月份毕业的小黄通过我乐公寓在南京浦口明发新城租了一套房,按照合同要求,小黄一次性支付了一年的房租28800元和2400元的押金,平均每个月2400元。合同上的租房时间从2019年7月19日到2020年7月20日。
3月25日上午,小黄接到房东电话,被告知中介跑路,房子要收回了。对此,小黄对今年3月-7月房租费用提出了建议,“我知道这个消息后也很无奈,对房东也表示理解,所以主动提出继续付钱住,损失和房东各承担一半,即接下来的几个月我付一半的房租给房东。”房东对此并不认可,并要求小黄赔其2月的损失,“2月份开始,房东没有收到房租,所以让我赔一半的房租给她,扣除物业费后,要赔她1150元。”双方未达成一致。
房东撬锁
租客房东矛盾激化
3月27日下午,小黄发现住房的水被停了,傍晚看到房东过来撬锁。随即小黄拨打了110报警电话。警察出警后,表示双方不得有违法行为。“警察走了之后,他们继续撬锁,等警察再次赶来的时候,锁已经撬好了。”由于水电已断,锁也被砸坏,出于安全考虑,小黄在28日凌晨两点半,匆忙收拾了一下去了同事家借宿。
记者了解到,我乐公寓在南京多个区都有托管的住房。有的租客甚至是今年2月份才签的合同。随着房东和租客的矛盾激化,不少租客为了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抱团成立了租客维权群。
“和房东协商这个问题,我也报警了,并没有得到解决。”在撬锁前,小黄打电话给房产局,房产局表示不是司法机关,无法作出强制执行。公安局建议小黄去找社区出面协调,社区却表示,小黄已报警立案,无法协调。
房东带人撬锁后,小黄求助无果,拨打12345投诉。房产局在回访电话中表示会和所在社区进行联系。“事情发生前,我寻求了帮助,没有回应。事情发生后,他们过来说没有办法解决。让我通过司法程序和房东打官司。”
记者探访>>
警方还在了解情况中,尚未立案
3月31日,小黄收到了短信“……现在已公布专门接待、登记情况的工作热线,电话号码为……建邺区房产局设有专人接待登记了解情况……”随后,记者拨打了房产局电话,建邺区房产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经侦已经介入南京逸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我乐公寓)的财务审计中,老板目前在配合公安部门调查此事。
“主要调查我乐公寓是否存在犯罪行为,如果没有犯罪行为,只是单纯地经营不善导致破产,就是合同纠纷,只能通过司法途径去解决。”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想追回损失,只能等我乐公寓宣布破产,公司无法经营,再通过司法程序起诉我乐公寓,追回损失。
“房东将自己的房屋托管给我乐公寓,也是签了资产托管合同的,现在我乐出现了问题,房东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那和房东的矛盾该如何解决呢?“建议报警,或者等政府牵头,组织第三方进行协调。如果房东太过分的话,建议将房东的恶劣行为进行拍照、记录,后期可以通过司法起诉房东。”工作人员建议,租客日后租房的时候最好直接和房东租,或者通过正规的中介进行租房,付相应的中介费。
4月1日,记者来到我乐公寓所属公司南京逸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建邺区河西大街198号同进大厦1单元2楼,保安告诉记者该公司已倒闭。记者看到公司的门被锁起来了,里面的招牌已经被摘。
兴隆派出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暂未立案,4月1日通知老板过来做笔录,还在了解情况中。工作人员表示,不会不了了之,会给所有业主、租客一个答复和结果。
律师提醒>>
房主是否有权要租客搬走,须看合同约定
将房产交给托管公司管理,房主有权要求租客搬走吗?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军告诉记者,房主与托管公司签署合同,由托管公司定期向房主支付租金。托管公司直接与租客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租客定期向托管公司支付房租。托管公司与租客从法律上属于转租的法律关系,基于合同的相对性,房主与租客间并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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