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泰州市通报了一起家庭聚集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典型案例。
当天,经江苏省卫生健康委确认,姜堰区确诊新增2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分别为罗塘街道41岁的男性患者和白米镇64岁的女性患者。两人均与2月3日公布的53岁男患者有密切接触史,一起吃过饭。另外,2月5日通报的65岁男性患者,现居姜堰区天目山街道,也与53岁男患者有密切接触史,接触方式同样是家庭聚餐。
这一起典型案例中,53岁男性患者是首发病例,与家人和朋友密切接触后共导致3人染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65名密切接触者被实施医学观察。
案例表明,个别群众亲友聚餐、探亲访友等活动是导致聚集性疫情发生的主要因素,聚集性疫情防控是当前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针对集体聚餐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风险,我市疾控部门提醒,疫情防控解除以前,禁止一切形式的聚餐和集体宴席活动;对于返岗员工,提倡员工尽量在家就餐或自行带餐;单位内部食堂应统筹安排分时段分批次就餐,条件允许时,用快餐盒配送,实行无接触传递。就餐时尽量不要面对面坐,保持安全距离,尽量不大声讲话,用餐完毕,尽快离开。餐饮经营单位不得经营、贮存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不得饲养、采购和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所有员工应佩戴口罩上岗,并及时做好手部卫生,对经营场所及时消毒。
疾控部门同时提醒武汉、温州等地区来泰人员要自觉保持与家人的隔离,主动爱惜维护家人和他人健康,积极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要求。
姜堰区疾控中心主任许艳明说,聚餐极易发生病毒传播,且传染面广,能一传多人。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到了关键时期,鉴于其传染的隐蔽性和快速性,融易新媒体,在此提醒市民,凡与确诊、疑似病例或与湖北、温州等重灾区返乡、来泰人员有过聚餐等密切接触的,都要主动到所属社区登记,接受居家隔离观察14天等措施,确保做到早发现、早汇报、早隔离、早治疗,彻底消除传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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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3日通报案例:男,53岁,现居住在姜堰区城区,有湖北旅居史。1月19日从湖北省十堰市驾车回姜堰。21日17:00-19:30在罗塘街道堰春饭店就餐。22日8:54至桃园茶行。23日7:57至罗塘街道府东菜场,9:00乘坐自家车至白米镇大安村。24日晚在苏源大酒店聚餐。27日13:30至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见人多未就诊)。30日上午自感不适,前往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现在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王蕾 钱宏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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