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月 2 日,中国银保监会扬州监管分局网站公布 7 份行政处罚决定书。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高邮支公司,以及多位相关责任人被处罚。处罚时间均为 2019 年 12 月 24 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明,利安人寿扬州分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一)财务数据不真实。2019 年 1-4 月,利安人寿扬州分公司相关银保渠道产生营销费用 2077648 元。为兑现上述营销费用,该公司使用购买的发票在财务凭证下以列支 " 宣传用品费 - 报销银保宣传用品费 " 方式报销,报销金额 2258720 元。上述报销费用按销售方案和业务量转账给区域业务经理,合计转账金额 2097375 元,该笔款项用于银保渠道的业务拓展、渠道维护。
(二)内部管理混乱。一是利安人寿高邮支公司管理团队存在亲属关系且人事档案部分信息不真实,利安人寿扬州分公司在审计发现问题后怠于整改;二是利安人寿扬州分公司存在内部员工管理机制不健全,员工涉嫌参与不法集资。
综上,银保监会扬州监管分局对该公司财务数据不真实的行为责令改正,处 40 万元罚款。对该公司内部管理混乱的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 1 万元罚款。两项共计罚款 41 万元。
△ 官网截图
同时被处罚的利安人寿高邮支公司,此次收到两张罚单。
其中一张罚单显示,融易新媒体,该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一)业务数据不真实。2013 年 10 月 -2017 年 9 月,利安人寿高邮支公司将本应该分配给符合代理人的孤儿单进行调整分配,合计将 122 人的应递归保单调整至其他人名下,涉及孤儿单 1436 件,保费 1040.6 万元。
(二)内部管理混乱。一是在上岗、面试环节乱收费;二是管理团队存在亲属关系且人事档案部分信息不真实;三是内部工作微信群存在汇报非保险理财销售情况;四是内勤人员和代理人管控不严,存在部分人员参与非保险理财产品销售活动。
综上,银保监会扬州监管分局对该公司业务数据不真实的行为,责令改正,处 50 万元罚款;对该公司内部管理混乱的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 1 万元罚款。两项共计罚款 51 万元。
另一张罚单显示,利安人寿高邮支公司存在虚假列支费用的行为。2017 年 1 月 -2018 年 12 月,利安人寿高邮支公司在业务及管理费项下的会议培训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科目共列支费用 94 笔,合计金额 372121 元。上述报销费用实际用途与报销单所列支用途不一致。
该公司虚假列支费用的行为,被责令改正,处 50 万元罚款。
此外,还有多位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罚。
利安人寿扬州分公司副总经理潘建被给予警告,并处 10 万元罚款。时任利安人寿扬州分公司总经理陈章华被处以警告,并罚款 10 万元。时任利安人寿扬州分公司副总经理高建民被处以警告,并罚款 3 万元。时任利安人寿高邮支公司经理徐宏昌被处以警告,并罚款 20 万元。(曹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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