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信息显示,海口联合农商行近日新增一条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高达2.5亿元。详情显示,这和华融系与先锋系之间的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有关。
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期公布的相关民事判决书中看到,先锋系旗下企业联合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联合创业”)3.5亿元委托贷款违约,尚欠本金1.3亿元利息263.3万元未能如期偿还,被出借人华融(福建自贸试验区)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华融投资”)告上了法庭。作为担保方的海口联合农商行同时涉案。
资料显示,联合创业为海口联合农商行的并列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20%。海口联合农商行作为先锋系金融版图中难得的一块银行牌照,随着先锋系的风险暴露也陷入了麻烦之中。法院判决显示,海口联合农商行对联合创业的债务向华融投资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或让本就业绩滑坡的海口联合农商行2年盈利“打水漂”。
卷入3.5亿元经济纠纷案,被判连带清偿
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期披露的《华融与联合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海口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将华融系“踩雷”先锋系3.5亿元贷款违约一事摆到了台前。
天眼查信息显示,涉案的联合创业分别持有先锋支付有限公司、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信(黑龙江)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100%、55.61%、45%的股份,是先锋系旗下的核心企业。而华融投资是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
该案件于2019年11月26日在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近期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判决书显示,2016年11月,应借款人联合创业公司请求,华融投资公司委托华融湘江张家界分行向联合创业公司发放委托贷款3.5亿元,委托贷款期限为36个月,即2016年11月16日至2019年11月16日。委托贷款利率为8%的年固定利率,在贷款期限内保持不变。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笔贷款中,海口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口联合农商银行”)向华融湘江张家界分行出具了《不可撤销担保函》,为债务人联合创业在涉案《委托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因此,海口联合农商银行也成为被告之一。
2016年11月16日,联合创业公司还以其持有的海口联合农商银行12000万(即1.2亿)股份作为质物,对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损失以及实现债权和质权的费用等提供质押担保。双方于2017年1月20日在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质押登记。
之后,华融湘江张家界分行按约定向联合创业公司发放了35000万元委托贷款。不过,2019年10月31日,联合创业公司未按约定支付当年第三季度利息;华融湘江张家界分行根据华融投资公司的指令,给联合创业公司发出了(贷款)提前到期通知,要求其在收到通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前偿还贷款本息。截至2019年9月20日,联合创业公司尚欠委托贷款本金余额13000万元,利息2632774元。
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华融投资公司、华融湘江银行张家界分行、联合创业公司三方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股份质押合同》《不可撤销担保函》均合法有效,法院判决:联合创业偿还华融投资贷款本金13000万元,以及利息、罚息、律师费等;海口联合农商行对联合创业的前述债务向华融投资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华融投资对联合创业提供的质押物即其在海口联合农商行拥有的12000万股份的变现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对此,海口联合农商行请求法院判令优先处置联合创业提供质押的股权价值用于清偿原告的债务,不足清偿部分,再由该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但法院认为,海口农商银行就担保债权实现顺位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不予支持。
此次经济纠纷案件将对海口联合农商行产生什么影响?记者拨打该行官网电话,说明采访意向,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信息已登记,后续将会有专人联系。不过截至发稿,记者尚未收到回复。
是P2P存管大户,不良上升明显业绩下滑
官网资料显示,海口联合农商行总部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由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13家法人股东组成,2012年12月注册,2013年10月开业,注册资本金6亿元。目前,海口联合农商银行内设22个部门、外设8家机构,拥有员工近260人。
截至目前,海口联合农商行尚未发布2019年全年业绩报告。其2019年度同业存单发行计划显示,海口联合农商行的前五大股东分别为联合创业(20%)、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20%)、深圳市东方银座集团(9.5%)、海口农村商业银行(9.445%)、泉州市欣其乐康复器械有限公司(9.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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