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国企混改的“渔”与“鱼”(2)

  其次,国企混改从“混”到“改”,“混”是手段,“改”是目的。实际操作过程中,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易“混”难“改”。因此从“放权”,“授权”,“激励”入手的小改,其效果可能会好于“融合“,”控制”的大动。国有企业的实力,技术水平和人才资源未必比民营企业差,往往就弱在机制上。混改之后,有时只需要股权激励,职业经理人制度引入的“小改”,就可以盘活企业活力,释放发展动力。而同产业链上的上下游实业资本,在股改进入后,往往会在文化融合,产品,资产融合上面做文章,进行“大动”。这种大动是否真正有利于企业发展?钢铁行业曾发生的失败案例值得警惕。

  引入拥有产业链资源的资本,以股权为纽带,可帮助地方形成产业链上企业的协同,实现“百家争鸣的”良性竞争格局,因为来的都是“朋友”,不存在亲疏远近之分。

  但若引入单一实业资本落地,总有“亲儿子”和“干儿子”的心里偏差。关键时候,如何平衡地方政府的长期战略规划和受让方的自身利益?盘活一家混改企业的存量也许效率尚可,但若要带动整个地方增量,完成产业集群,其效果与产业链资本相比,高下立现。

  那么,对于地方政府而言,是一个个敲门去招商引资,还是以拥有完整产业链项目资源的大型PE来带动,进行“批处理”?

  结果,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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