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珠江水运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推进粤港澳智慧港口、智慧航道、智能船舶和智慧海事建设。加快推进智慧港口工程建设,推进西江干线数字航道建设,推进粤港澳智能航运研发和应用示范,促进北斗导航系统、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在水运领域的集成应用,推进基于区块链的全球航运服务网络平台研究应用。建设完成珠江水运综合信息服务系统拓展工程。原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加快珠江水运现代化发展,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经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人民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贵州省人民政府、云南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建设互联互通的水运基础设施,促进大湾区基础设施建设
(一)推进航道网络建设。协调推进龙滩水电站和百色水利枢纽1000吨级通航设施建设,推动右江、红水河、柳黔江、桂江、左江、绣江等上游航道提等升级(含通航设施新改扩建);实施西江干线航道扩能工程、珠江三角洲航道网完善工程;加快西江航运干线贵港至梧州航道整治二期工程;研究推进东江航道扩能工程、北江航道扩能升级上延工程前期工作;推动矾石水道和崖门出海航道二期工程建设;研究开辟珠江口小船航路;推进湘桂运河、赣粤运河研究论证,开工建设平陆运河,形成干支衔接、区域成网、江海贯通、连接港澳、沟通水系的高等级航道网络。
(二)推进港口网络建设。巩固提升香港国际航运中心地位,增强广州、深圳国际航运综合服务功能。推进沿海港口专业化码头和深水泊位建设;推进大型石油储备基地、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国家煤炭储备基地等能源储运项目配套码头建设;加快实施内河主要港口、区域重要港口建设和升级改造,进一步优化港口资源配置,提升内河港口的支撑能力。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集约高效的现代港口体系。
(三)推进多式联运体系建设。优化完善物流枢纽布局与建设,加快推进东莞、深圳集装箱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推进南宁港、贵港港、柳州港、梧州港、来宾港和富宁港等多式联运工程建设,大力发展集装箱、煤炭等货类江海联运;推进疏港铁路建设,强化重要港区的集疏运体系建设。
(四)加快水运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 中央网信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智能航运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交海发〔2019〕66号),推进粤港澳智慧港口、智慧航道、智能船舶和智慧海事建设。加快推进智慧港口工程建设,推进西江干线数字航道建设,推进粤港澳智能航运研发和应用示范,促进北斗导航系统、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在水运领域的集成应用,推进基于区块链的全球航运服务网络平台研究应用。建设完成珠江水运综合信息服务系统拓展工程。
二、提升水运服务品质,促进大湾区运输服务高质量发展
(五)全面提高水运服务能力。推进珠江口港口资源优化整合,与香港形成优势互补、互惠共赢的港口、航运、物流和配套服务体系。支持航运企业做优、做强,创新技术、管理与商业模式,加强港航人才和船员队伍培养。支持企业依法发展珠江水上高速客运、旅游客运、空水联运,开拓水上客运航线,促进企业规模化、集约化、高端化发展。促进发展深圳、东莞等珠江口东岸城市往来澳门的海上客运。
(六)打造现代水运体系。优化运输组织方式,推进干线航道集装箱班轮化运输。优化升级船舶装备,引导船舶大型化、专业化发展。依托大型公共交通枢纽,加快推进以铁公水联运为主导的对外运输物流体系建设,构建干支衔接的水运网络,着力打造以水上快巴为载体的货运和客运快速通道。形成层次分明、功能清晰、有机衔接、协同配套、结构合理的水运体系。
(七)打造现代航运服务业。全面推进传统航运服务业的转型升级,推进“互联网+航运”发展,推动航运服务模式创新。进一步提升航运交易服务能力,支持广州航运交易所服务功能完善和北部湾航运交易所等区域航运交易机构培育。推动粤港澳在航运支付结算、融资、租赁、保险、法律服务等方面实现服务规则对接,提升粤港澳大湾区港口航运服务国际化水平,支持香港发展高端航运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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