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新闻曝光:杭州警方又喊话一P2P平台员工全额退缴分成、奖金!

  但其实这并不是个例,深圳、厦门、沈阳等多地也有过P2P公司高管资产被查的案例,只不过杭州这次将普通员工也纳入其中,涉及人员更为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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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杭州又新增一家P2P平台追缴员工不法所得。


  2019年12月16日,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连发两则有关鑫合汇的最新通报,其中一则就是关于员工全额退缴不法所得。


  根据警方通告,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表示,依法对杭州鑫合汇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陈某生等人涉嫌不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后,持续加大侦查力度。


  为依法惩治不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不法集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不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有关法律规定,现通知如下:


  浙江中新力合控股有限公司、杭州鑫合流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浙江信达新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中新力合系”公司涉嫌不法集资的行为人(包括部门主管、业务辅助人员,或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人员)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月31日止,应将自己在上述公司工作期间的提成、奖金等不法所得全额退缴至杭州市公安局拱壁区分局指定账户(备注填写退款人姓名)。


  户名: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涉案资金专户


  账号:201000172724545


  开户行:杭州联合银行上塘支行钱江分理处


  退款后将退款凭证截图、退款人姓名、手机号码、曾任职时间和岗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gsfjxhha126.com) 。


  在此,公安机关郑重告诫涉嫌不法集资的行为人员,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时退缴上述赃款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作为犯罪处理。凡在本通告规定期限拒不退缴赃款的,公安机关将严肃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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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另一则案情通报,杭州公安机关已经于2019年12月13日依法对已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陈某生等17人移送至拱墅区人民检院审查起诉。


  公安机关已依法累计冻结银行账户473个,冻结股票账户26个,冻结21家公司的相应股权,查封房产57处,查扣机动车37辆(上述资产部分存在轮候冻结、查封情形)。


  陈某生等人实际控制公司涉及的民事诉讼、贷款业务等债权主张正在持续积极推进中。


  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表示,下一步,公安机关将继续依法打击相关犯罪嫌疑人,全力开展追赃挽损工作,最大限度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


  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强调,因本案案情复杂,请广大投资人积极提供线索,不信谣、不传谣,通过合法理性途径反映情况和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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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今年4月7日,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公安分局依法对鑫合汇涉嫌不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并在5月份对涉嫌集资诈骗罪的陈某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对涉嫌不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李某等13名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对叶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并依法对敖某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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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11月初以来,杭州警方已多次通报要求P2P网贷平台涉案工作人员退缴工作期间的提成、奖金等不法所得。


  对于警方这样的举措,也是有质疑声的,一些权威人士认为对于哪些员工应退缴在公司工作期间所得,以及退缴范围界定都有争议。


  据澎湃新闻报道,尚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志东律师就对这一规定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赵志东认为,除了公司核心层、管理层和骨干人员等,普通的员工是否也应该被追缴取决于员工是否预知或明知公司涉嫌不法集资犯罪并为其提供帮助。


  赵志东表示,普通员工是否应退缴,有两种情况,第一种,如果是核心部门的员工,如运营部(负责拉投资)、产品研发部(负责设计金融产品)、风控部(负责产品上线前的风险分析和后续催收)、财务部(负责公司账务)等。


  如果说这些核心部门的工作人员不知道公司的运营模式涉嫌违法,融易新媒体,很难让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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