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有债权人表示,金立公司作为一家创办时间超过15年的大型企业,必然有完整的财务账册管理体系,怎么会在面临破产时突发财务账册丢失,并导致金立公司资产负债状况成谜?
实际上,对于目前的结果,部分债权人并不满意。记者了解到,4月14日,一些债权人联合起来,找律师拟好了一份函件——《关于强烈要求查清金立资产并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的意见函》。这份函件指出,金立存在恶意转移名下资产等问题。
“我们会在这个函件上签字,然后去请愿,就算破产清算,我们也希望先把这些问题解决,这样我们可能会多得一点赔偿。”张亮说。
记者将债权人部分疑问与金立公关确认,但截至发稿,对方并未回复。
平安银行在回复记者时称,正在配合相关单位,依法对金立进行重整。另一位知情者也告诉记者,有人在接洽,表示想进行重整,但是未来能不能实现还不好说,现在只是刚刚开始初步接触。
张学增告诉记者,如果法院受理了破产清算申请,那么企业就已经在破产清算的程序上了。当然,清算中途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转为重整。一般来说,接盘者可能是看中了破产企业的优质资产,例如所持相关牌照、营销渠道等。但是,只有重整方案被债权人通过方能真正转为重整。按照要求,同意该方案的债权人所持有的债权金额需达到总债权额2/3以上。重整成功,企业会继续经营,当然名称可能更换。
若是重整,企业的债务会如何处理?张学增表示,双方会达成一个相关协议,一般会将债务打一个折扣处理。当然,也存在债转股,延长期限等方式。
张学增指出,实际上,中国企业破产清算转重整的成功案例并不多,因为中国的市场环境与国外不同,举个例子,中国大多数企业是进入了ICU,靠呼吸机活着的时候才想到重整,而国外发达国家大多数企业是刚发烧就重整了,国外的破产制度要比我国实行得早,也更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