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第十六条规定 委托生产化妆品的,委托方应当为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备案人或者特殊用途化妆品注册证书的持有人。
品佳人品牌的“150ml 品佳人皙箐蕴采焕白柔肤精华水”、“120ml 品佳人荟研水感臻白焕彩祛斑精华乳液”和“55g 品佳人荟研雪肌嫩白面霜”三款产品并未取得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许可,是禁止生产销售的。科丝美(诗中国)化妆品有限公司也不能为了赚取加工费为其生产未经备案的产品。
值得关注的是,发稿前,品佳人天猫旗舰店还在销售上述三款产品和相应的组合,其页面和品佳人官网的简介中,有这样的宣传:品佳人(PINJIAREN)是知名护肤品牌,创立于2014年,与韩国知名化妆品工厂—科丝美诗(COSMAX)达成深度战略合作,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安全有效的化妆品。品佳人聚焦高端国货护肤领域,倡导做“一个有态度的品牌”的理念,对品质始终保持着至高的要求和态度!不管从原料甄选、配方研发、打版测试,还是包装设计、包材选购等方面,都极有态度与追求,精益求精,力求完美,保证品质。
让人无语的是,科丝美诗曾因多次未取得批准文号被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沪食药监(总)罚处字[2017]第2520170011号》显示,2017年6月30日,科丝美诗因为未取得批准文号生产化妆品被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罚款11692.32元,没收违法所得2923.08元,没收非法财物8616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沪食药监(奉)罚处字[2016]第2520160067号》显示,2016年10月24日,科丝美诗因2014年11月3日,在上海市工业综合开发区陈桥路1568号的生产场所内生产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白玉兰雪肌无瑕高机能水1000瓶,至2016年8月10日案发时,共取得营业收入2590元。被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7770元,没收违法所得2590元。
就是这样一个聚焦高端国货护肤领域,提倡“一个有态度的品牌”,对品质始终保持着至高的要求和态度的品牌,和知名韩国知名化妆品工厂—科丝美诗公开套用其他品牌的特证,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明目张胆的进行非法生产、销售和宣传,还大言不惭的称“市面上合格的美白祛斑产品却寥寥无几”,在贬低行业其他品牌的同时,变相提升自身产品的权威性和稀缺性。难道这不是“假打”吗?难道因为广州品焉注销了该公司就可以胡乱宣传而不怕追责吗?难道这样的品牌就能代表高端国货吗?
文章标题:【品佳人多款美白产品非法宣传销售,代工厂科丝美诗屡罚不改(2)】 内容摘要:《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第十六条规定 委托生产化妆品的,委托方应当为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备案人或者特殊用途化妆品注册证书的持有人。 品佳人 ... 免责声明:融易新媒体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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