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绿色呼吸牛蒡茶”广泛宣传其产品神奇的保健功效,但记者在国家市场总局“保健食品类”并未查到“绿色呼吸牛蒡茶”及“牛蒡大王”的相关信息,而绿色呼吸牛蒡茶的外包装上也并无体现保健食品的“蓝帽子”标志。
值得注意的是,原卫生部曾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中明确表示,牛蒡子、牛蒡根属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仅限用于保健食品,如企业要将上述物质用于普通食品生产,应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进行安全性评估,由卫生部依法做出是否准许的决定并予公告。
而依据国家相关法规,明星代言虚假广告主要承担民事责任和连带责任:《广告法》第三十八条:“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
此外,牛蒡大王的代理模式也存在传销嫌疑。
据牛蒡大王某代理发布的文档,牛蒡茶的代理共分为VIP、总代、董事三级。
其中VIP级别最低,需要投资840元购买三盒产品,单价280元/盒,一盒利润88元;总代级别稍高,需要缴纳1000元保证金,并投资19800元购买5箱产品,此后每发展一个VIP下线奖励246元,每发展一个总代下线奖励1980元;最高级别的董事,需要投资13万元购买50箱产品,董事发展一个VI下线奖励400元,发展一个总代下线奖励6800元,发展一个董事下线奖励10400元,此外董事还有与销量捆绑的额外奖励。
而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代工厂受牵连、忙撇清关系
据了解,“牛蒡大王双蛋白营养餐”是深圳牛蒡胜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出品、委托天益食品(徐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益食品)研发和生产的代加工产品,深圳牛蒡胜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该产品的经营主体,北京莱吉尔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吉尔)负责品牌和市场运营。
天眼查信息显示,北京莱吉尔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融易新媒体,法定代表人李肖,注册资本125万元。蒋德才持股55.2%、李肖持股40.8%、万定国持股4%。值得一提的是,莱吉尔大股东蒋德才即为前述“摩能国际”创始人,其于2006年创立了“摩能国际”,鼎盛时旗下有甄芝灵芝西洋参茶、牛蒡茶、速简、棒女郎等多款产品。
由于消费者的大量投诉及媒体的关注,近日天益食品发布公告“撇清关系”。天益食品表示,天益食品仅负责按订单生产货品,与牛蒡项目市场运营无任何关联,“个别合作方甚至假借天益食品之名进行对外宣传,误导了经销商和消费者,损害了天益食品的良好商誉,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亟需予以规范整顿”。
记者注意到,2019年11月,天益食品还起诉了牛蒡胜美公司。
天益食品就此事发布的公告称:近来,不断有自称是北京莱吉尔和深圳牛蒡胜美的经销商来到徐州,以维权之名围堵本公司,不仅严重干扰了本公司的正常生产秩序,更在徐州当地并经由互联网扩散而在全国全行业给本公司名誉带来严重损害,影响十分恶劣。
经询问,事件起因是这些人员与北京莱吉尔和深圳牛蒡胜美之间存在售后问题及其他商业纠纷。为维护本公司社会声誉和正常生产秩序,本公司特别声明如下:
第一,北京莱吉尔和深圳牛蒡胜美系本公司商业客户,其与我公司的关系仅限于本公司按双方合同和订单生产相关产品,北京莱吉尔和深圳牛蒡胜美作为委托方委托徐州天益为其代加工的产品的所有权分别属于北京莱吉尔和深圳牛蒡胜美,本公司仅对所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北京莱吉尔和牛蒡胜美的一切业务活动概与本公司无关;
第二,北京莱吉尔和深圳牛蒡胜美与本公司的订单生产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双方不再存在任何关系;
文章标题:【牛蒡胜美涉传销、虚假宣传被查:深圳市场监管局“已向公安机关移交线索”林志颖郭富城柳岩曾代言(2)】 内容摘要:虽然“绿色呼吸牛蒡茶”广泛宣传其产品神奇的保健功效,但记者在国家市场总局“保健食品类”并未查到“绿色呼吸牛蒡茶”及“牛蒡大王”的相关信息 ... 免责声明:融易新媒体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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