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州仙居警方打掉一个以张某、宋某、焦某、曾某为首的跨省市的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5名,冻结涉案资金400余万元,初步核查涉案资金近1000万元,经梳理受害人达6000余人。
今年3月底,因疫情禁足在家,仙居市民陈女士在刷微信时却意外发现创收门路,有微信好友在朋友圈“炫耀”,称其每天在短视频社交平台上简单地点赞就可以赚钱,她不由得心生羡慕,在这位好友的推荐下下载了一款名为“网红抖商”的APP。
登陆后,陈女士发现网页随处可见某知名短视频社交平台的的痕迹。“网红抖商”宣称是一款国内权威的视频全网大数据开放平台,依托专业的数据挖掘与分析能力,构建多种数据算法,有着专业团队,创业成本低、利润高、风险小。
△图片来源网络
标榜每天轻轻松松做任务分享推广赚钱、月入十万百万不是梦,是疫情期间最合适居家创业的项目,还坚称“只要主流平台不倒,平台就可以长久走下去”。
看着这些光彩炫目的宣传,起初只是想了解一下的陈女士开始跃跃欲试。
平台管理人员告诉陈女士,如果想要参与“点赞赚钱”的活动,就必须要先充值成为会员,目前平台有特大优惠活动,“充值299元系统自动升级享受599收益,其中最高充值999元可享受1980网红抖商级别会员的收益,”配额为12900元,即投资999,做完任务可赚取12900元,而每天保低收益为60元。
陈女士心想保底15天就能回本,就充值了999元成为会员。不仅如此,得知邀请新成员参与可以赚取“介绍费”的陈女士又立即注册了一个“小号”,还动员老公、弟弟、儿子和闺蜜等,各自充值了299、599、999元不等成为会员。
想着双号齐开,每天看看视频动动手指就能轻松赚钱,陈女士憧憬着美好的“钱途”,一开始也真提现了100元,可加入才没两天,就无法提现了,提交的任务结果总是通不过审核,即便任务通过,就会被告知目前后台出故障需维护7天,提现通道暂时关闭,到最后发现APP也无法登陆。
陈女士醒悟过来自己是受骗了,融易新媒体,就向仙居警方报了案。
仙居县公安局反诈中心通过缜密侦查,锁定了团伙的主要犯罪嫌疑人,抓捕条件成熟后,今年4月初开始,民警兵分多路辗转全国多地,克服重重困难展开抓捕,历时一个月奋战,团伙成员宋某、焦某、童某、谢某,及黑灰产成员成员李某先后在河南新乡、驻马店,广东深圳、江苏南通等地落网归案。
经查,40岁的宋某在深圳有一家网络技术公司,去年年底,在一次饭局上结识了河南人焦某、张某和广东人曾某,一番合谋,四人决定模仿某省台曝光的一种诈骗平台的技术手法创收。虚构平台是为某知名短视频平台完成任务为噱头,充值不同等级达到会员可以得到相应的报酬为诱饵,诈骗入会会员的钱财,通过网络购买服务器、对公账号、银行卡等。
具体分工为宋某负责开发“网红抖商”APP,焦某、曾某负责平台推广、发展会员,张某负责后台操控玩家任务完成与否,宋某公司员工童某、谢某负责技术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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