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上诉人优选千通公司辩称,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优选千通公司与凌源市万和润商行(肖某新)之间不存在买卖合同关系,(肖某新)凌源市万和润商行无权向优选千通公司主张所谓的合同义务,且涉案金额已被相关行政部门罚没,(肖某新)凌源市万和润商行行为涉嫌违反《禁止传销条例》,不属于民事诉讼范畴。
此外,中新融媒还注意到,肖某新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1.要求优选千通公司退还货款65988元;2.要求优选千通公司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而凌源市万和润商行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1.要求优选千通公司退还货款120960元;2.要求优选千通公司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最终(肖某新)凌源市万和润商行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裁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维持原裁定。
蒙牛“慢燃纤维奶昔”列入特大网络传销案
提到北京优选千通技术有限公司或许有些人不知道,但是提到蒙牛“慢燃纤维奶昔”,许多人也许就知道了。据蒙牛官网介绍,慢燃是“蒙牛乳业最新推出的纤维奶昔牛奶产品”,是蒙牛首款进入微商领域的产品。
2017年12月28日,北京优选千通公司与(蒙牛公司)上海鲜语公司签订《上海鲜语2018年经销商购销合同书》,上海鲜语公司授权北京优选千通公司在全国微商渠道销售慢燃牛奶和“焕轻高蛋白质调制乳粉”。
与上海鲜公司签订经销协议后,北京优选千通公司制定慢燃牛奶会员发展制度和团队管理奖励制度,委托鸿亿公司承建并维护其会员系统,设立官网和“慢燃大健康”、“轻享慢燃”微信公众号,开展广告宣传、招商、发布通知公告,通过微信公众号对接会员系统,对会员的销售渠道、销售价格和串货行为进行管控。
同时以“太阳线型”的模式发展人员,通过会员系统对会员及会员认购的产品进行管理,并使用其法定代表人的个人银行账户和公司对公账户收取高级合伙人资金。而据相关人士透漏,“蒙牛慢燃”代理层级由低到高共分为体验官、创客、城市经理人、城市合伙人、高级合伙人共5个级别。其中,创客、体验官被归为“零售”;高级合伙人可以招募城市经理人、间招城市合伙人,直招城市合伙人、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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