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事件爆料:福建抽检发现13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食品添加剂、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问题

  食品伙伴网讯 3月20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0年第8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15大类食品943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饮料、薯类和膨化食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合格930批次,不合格13批次。


  4批次餐饮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4批次餐饮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分别为东山县铜陵镇明辉小吃店销售的油条(加工日期为2020年1月5日),福建源丰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台江二环路分店销售的油条(购进日期为2020年1月9日),东山县铜陵镇秀慧小吃店销售的油条(加工日期为2020年1月6日),漳州市龙文区晗晗餐饮店销售的油条(加工日期为2020年1月8日),均检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合格。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硫酸铝钾、硫酸铝铵作为膨松剂、稳定剂可应用于油炸面制品,其添加量“按生产需要适量添加”,而终产品中的铝残留限量不得超过100mg/kg。铝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改善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铝添加剂。


  7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兽药残留问题


  7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莆田市凤凰百货有限公司山亭店销售的牛蛙(活)(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5日),呋喃唑酮代谢物不合格;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宁德市霞浦松城店销售的长江鲫鱼(活)(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5日),融易新媒体,福建邻中汇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活泥鳅(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6日),福州市马尾区佳惠便利店销售的长江鲫鱼(活)(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9日),厦门市集美区舟日猪肉摊销售的来自厦门厦商黄金香食品有限公司集美肉联厂的猪肝(生产日期为2019年12月6日),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合格;漳平市阿中水产品摊销售的黑鱼(活)(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6日),氧氟沙星不合格;石狮德辉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鸡边腿(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8日),金霉素不合格。


  呋喃唑酮是属于硝基呋喃类广谱抗生素,曾广泛应用于畜禽及水产养殖业。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金霉素为四环素类抗生素,为广谱抑菌剂。四环素类药物(金霉素和土霉素)广泛应用于畜禽和鱼饲料中。《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呋喃唑酮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恩诺沙星在牛、羊、猪、兔、禽(除产蛋鸡)等食用畜禽及其他动物的肌肉中最高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在猪肝中最高残留限量值为200μg/kg;四环素类药物在所有食品动物中最大残留限量肌肉100μg/kg、肝300μg/kg、肾600μg/kg。


  氧氟沙星属于喹诺酮类药物,具有抗菌谱广、活性强等特性,曾被广泛用于畜禽细菌性疾病的预防和治疗。《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 第2292号)中规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氧氟沙星(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食用检出氧氟沙星的食品,可能引起头晕、头痛、睡眠不良、胃肠道刺激等症状。


  2批次饮料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2批次饮料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标称福建省上杭县嘉益太空水厂2019年12月16日生产的饮用纯净水,标称仙游县鲤南镇龙峰山天然饮用水厂2019年12月17日生产的饮用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铜绿假单胞菌在包装饮用水中不得检出。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容器内壁接触;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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