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3月12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近期该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等2大类食品267批次样品,发现5批次食用农产品样品不合格,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通报显示,不合格样品中有4批次检出兽药残留问题,为:武胜县白坪土鸡蛋经营部销售的“白坪土鸡蛋”检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德阳开发区小何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乌鱼”检出孔雀石绿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威远县严陵镇城北农贸市场内水产摊区(文绪华)销售的“白鲢鱼”检出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峨边七哥水产经营部销售的“乌鱼”检出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恩诺沙星、氧氟沙星属喹诺酮类药物,具有广谱抗菌作用。《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规定,恩诺沙星在产蛋鸡中禁用(鸡蛋中不得检出)。而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中规定,禁止在食品动物中使用氧氟沙星原料药的各种盐、酯及其各种制剂。
地西泮又名安定,为镇静剂类药物,主要用于焦虑、镇静催眠,还可用于抗癫痫和抗惊厥。《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地西泮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孔雀石绿是一种合成的 N-甲基三苯甲烷类工业染料,《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孔雀石绿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孔雀石绿在鱼体内和环境中残留时间都比较长,且进入人体后其代谢产物具有潜在的危害。长期食用检出孔雀石绿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还有1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农药残留问题,为:广安市世纪隆商贸有限公司邻水东方分公司销售的“豇豆”检出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克百威是一种具有内吸、触杀和胃毒作用的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豆类蔬菜(如豇豆)中克百威残留限量值不得超过0.02mg/kg。克百威对鱼类、鸟类及野生动物有害,对在施药区觅食的鸟类可能致命,这可能会对其他鹰类及肉食鸟类造成危险,并且该农药不易降解,容易造成环境污染。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德阳市、内江市、乐山市、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相关食品经营单位已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上述市场监管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公告(2020年第9号)不合格样品信息
(来源: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不合格-2020年第9号食品抽检信息
相关报道: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公告(2020年第9号)
文章标题:【内幕曝光:四川通报5批次不合格食品农产品 涉及农兽药残留问题】,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融易新媒体。
本文网址:http://m.ironge.com.cn/food/896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