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活体野生动物进口从上世纪九十年后开始快速增加,远大于我国活体动物出口的增速,使我国成为了活体野生动物的主要进口国之一。我国进口的活体动物主要有鳄科、短吻鳄科、蟒科、象科、巨蜥科、猫科、鹦鹉科、猴科、鳃科和熊科等。
《研究报告》介绍,目前,我国观赏动物进口量远大于出口量,是世界上主要的活体动物进口国。从种类来说,我国的进口动物灵长类最多,还有主要是一些草食动物,包括松鼠猴、长颈鹿、斑马、白犀牛、猎豹、黑猩猩、大象等。因我国的大量进口,造成了世界上活体野生动物价格的大幅度增长。一些受关注的动物动辄每只几十万计,一些大型动物如大猩猩、北极熊、白犀牛、大象等每只都已涨成数百万元。
此外,近年来我国还进口了大量的海洋哺乳动物,如各种海狮、海豹、海豚等。活体野生动物中鸟类进口数量最多,这与我国动物园、鸟语林等观赏动物景区快速发展有关系,更与我国观赏、宠物动物的养殖业快速发展有关系。进口数量排前面的分别是火烈鸟、黑颈天鹅、鸸鹋、蓝耳辉椋鸟、鸵鸟、疣鼻天鹅、麦哲伦企鹅等。
这其中,有合法进口的,也有不少是通过走私进来的。“随着网络技术的兴起,互联网时代的到来,运用互联网进行非法贩卖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开始出现。近年来,网络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的案件数量更是呈逐年增长趋势。”费宜玲说,根据国际刑警组织的统计,野生动物网络非法贸易已排网络犯罪的第五位。
2004-2015年,我国进口种貂、种狐数量表。资料来源:《中国野生动物养殖产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报告》
2005-2015年,我国裘皮制品进出口金额比较。资料来源:《中国野生动物养殖产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报告》
费宜玲介绍,在互联网出现之前,野生动物贩卖主要采取订单的方式 ,由一个盛产某种野生动物地区的捕猎者贩卖给另一个缺少该种动物地区的犯罪分子,然后再由该犯罪分子联系其他少量需要这种野生动物的买家 。一般来说每批订单的规模不大,大规模的贩卖、大规模的运输很容易将犯罪行为暴露而被发现。
但互联网的兴起,使得人们省去了大批量购买的程序,可以直接从捕猎者手中购买,而且在互联网上购买的野生动物制品可以在更短的时间内通过物流送达购买者手中。贸易过程的简化,贸易时间的缩减使得犯罪分子更加倾向于使用互联网来进行野生动物贸易,野生动物犯罪也逐渐地开始向互联网转移。如在中国与东南亚地区,已经出现了复杂而庞大的非法野生动物贸易网络, 跨境野生动物犯罪集团通过该网络将野生动物源源不断地在不同国家之间运输与贸易。
“野生动物非法贸易网络化趋势的发展,增加了人类和野生动物密切接触的机会,同时也增加了患人兽共患病的风险。”费宜玲说。
2月22日,14位环境法学界专家就已经启动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法进行研讨时建议,除法律规定的特许情形外,禁止以食用为目的从国外进口人工繁育或者野外获取的陆生野生动物、水生哺乳动物及其制品。对于违反禁止性规定的行为,可以大幅提高罚款幅度至货值的十倍以上二十倍以内。必要时,引入惩罚性生态损害赔偿和行政拘留的法律责任形式。
根据公安部食药侦局公布的评估方法,国家一级陆生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按照基准价值10倍核算价值:朱鹮100万元,白鹳、黑鹳10万元,融易新媒体,中华秋沙鸭10万元,东方白鹤、丹顶鹤10万元,金雕、虎头海雕、白尾海雕8万元。
文章标题:【事件内幕揭秘:揭秘野生动物非法贸易路线图:仅次于军火毒品的走私行业(3)】,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融易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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