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安徽同迈食品有限公司模仿“奥利奥”品牌 被判赔50万元

  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26日上午,由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主办的“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江淮行”活动在合肥中院启动。

 

  据了解,合肥知识产权法庭从2017年8月30日至今,共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700件,其中专利案件785件,商标案件1447件,著作权案件275件。审结2046件,调解撤诉1391件。启动仪式上,合肥知识产权法庭还向外界发布了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典型案例一:食品公司使用“奥利奥”标识 被判赔50万元

 

  “奥利奥”饼干是家喻户晓的食品,不仅在中国,“奥利奥”品牌在全世界范围内也有很高的知名度。“奥利奥”是美国新泽西的洲际伟大品牌有限公司(下称洲际公司)的品牌。因安徽同迈食品有限公司(下称同迈公司)涉嫌模仿“奥利奥”品牌,被洲际公司起诉至法院,洲际公司认为后者也使用“奥利奥”构成侵权,要求后者停止侵权,赔偿351万元。

 

  洲际公司认为,同迈公司在其薯片类产品的包装上面、各类宣传资料(包括宣传手册、价目表和手提袋)上面以及网上宣传中未经授权使用标识“奥利奥”,侵犯了洲际公司对美术作品“奥利奥”享有的著作权,另外对方构成商标侵权。同迈公司辩称,与洲际公司的“奥利奥”标识相比较,他们使用的“奥利奥”标识具有新颖性和独创性,从字体、颜色、填充颜色、字体大小以及三个汉字的连贯性均不相同。同迈公司认为他们是合理使用商标,并非复制使用洲际公司的标识,因此他们不构成侵权。

 

  对此,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洲际公司的“奥利奥”商标在中国饼干市场上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同迈公司的股东在谷物膨化食品上恶意抢注的“奥利奥”商标被宣告无效后,仍继续在实体店和网站上推广、销售被控侵权产品,侵权恶意明显。

 

  最终,法院判定同迈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和宣传标有“奥利奥”商标的谷物膨化类食品,销毁库存的“奥利奥”商标的侵权产品和含有侵权内容的宣传资料,并删除在网站上发布的含有“奥利奥”内容的侵权信息,赔偿洲际伟大品牌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人民币50万元。

 

  典型案例二:保健品公司取名“微信” 被判赔偿腾讯25万元

 

  安徽微信保健品有限公司因为企业名称中使用了“微信”二字,给自己引来了麻烦。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将该保健品公司起诉至合肥市中院,认为保健品公司侵权,要求对方赔礼道歉,并且赔偿百万损失。

 

  对此,合肥市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微信保健品公司主观上具有攀附的故意,构成不正当竞争。保健品公司的行为摹仿他人驰名商标在不相同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构成对腾讯公司“微信及图”驰名商标的侵害,据此判决,安徽微信保健品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对腾讯公司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标有“微信”字样(规范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除外)、类似于“微信及图”商标的商品,召回侵权商品,赔偿腾讯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