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广大群众食品安全,1月22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从购买食品、外出就餐、点外卖、家庭自办酒席等方面,发布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应从正规渠道购买食品,尽量索取并保留相关单据,不在无证单位或未经登记食品摊点购买食品。选购肉品时,应查看检疫合格证。不买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如毛蚶、泥蚶等,可能带有甲肝病毒;慎买高风险食品,如生蚝(牡蛎)等,可能带有诺瓦克病毒。
外出就餐时应选择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牌中评定等级为“笑脸”“平脸”的饭馆就餐,最好是在实施“明厨亮灶”的餐厅。科学选择食物就餐,不吃感官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不食用野蘑菇、鲜黄花菜、河豚、织纹螺以及一些可能具有毒性或有寄生虫风险的产品。
购买外卖套餐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饭店或中央厨房加工的套餐,不要购买食品包装有破损、食品可能受到污染、菜肴温度较高(明显无冷藏迹象)的套餐;提货时应注意检查标签的完整性,是否包括加工制作单位、贮存条件、生产日期、保存期限(食用期限)等信息;每个菜肴的包装是否密闭完整;生食品、半成品、即食食品(冷菜)的包装、放置是否合理。
家庭自办酒席时,融易新媒体,食品须烧熟煮透,饭菜应尽量做到当餐加工、当餐食用;不能当餐用完的,应及时冷藏,隔餐隔夜食品食用前彻底加热回烧。生、熟食品放置应严格分开,避免交叉污染;同一场所或设施(如冰箱)内同时存放生、熟食品的,应按“熟上生下”方式存放,以避免熟食品受到污染。
不喝无标签标识、浸泡药材成分不清等来历不明的药酒;不使用断肠草、乌头、附子等含有毒成分的中草药浸泡药酒。在外活动时,切勿采集未食用过或不认识的野生果、野生蘑菇和野蜂蜜;不食用野生动物,避免接触不明来源的病菌。(记者/吴家跃 原文编辑/罗小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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