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产业 > 食品 >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65号(关于进口俄罗斯牛肉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2)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65号(关于进口俄罗斯牛肉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2)

2024-06-02 01:25:01来源:互联网

文章导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俄罗斯联邦兽医和植物卫生监督局关于中国从俄罗斯输入牛肉的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俄罗斯牛肉...

  2.牛的胴体在屠宰后和分割前,在2°C以上温度条件下至少预冷和熟化24小时,并保证肉的中心温度在2°C至4°C之间。胴体两个背最长肌中间的pH值在6.0以下。

 

  3.输华牛肉执行俄罗斯国家残留监控计划,证明产品中兽药、农药、重金属、环境污染物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残留量不超过中国和俄罗斯规定的最高限量。

 

  4.输华牛肉未遭致病微生物污染,符合中国和俄罗斯法律法规的要求。

 

  5.在重大公共卫生疫病流行期间,企业按照有关国际规定和标准,制定必要的肉类安全防控措施,确保肉类在原料接收、加工、包装、贮存、运输等全过程未遭交叉污染。

 

  6.产品是卫生、安全的,适合人类食用。

 

  7.输华可食用牛副产品还应符合《议定书》规定的其他加工卫生要求。

 

  (四)存放要求。

 

  在存放牛肉的冻库或冷库中,应设有存放输华牛肉的专用区域并设置明显标识。

 

  五、证书要求

 

  每一集装箱/批输华牛肉应至少随附一份官方正本兽医卫生证书,证明该批产品符合中国和俄罗斯法律法规及《议定书》的有关规定。

 

  兽医卫生证书用中文、俄文和英文写成(填写证书内容时,英文必填)。兽医卫生证书的格式、内容须事先获得双方认可。

 

  俄方应提供官方兽医印章和检验标识样本、兽医卫生证书样本、授权签证兽医名单及对应的签名式样、防伪标识说明、电子证书发送邮箱地址等资料给中方备案(如适用)。如发送证书电子信息应于证书签发后48小时内通过中方指定途径发送至中国海关。如有更改、变换,至少提前一个月向中方通报。

 

  俄方应通过官方渠道及时向中方发送已签发兽医卫生证书的电子信息,以便中方在进口时核查,俄方应确保电子信息准确和安全。

 

  六、包装、贮存、运输及标识要求

 

  输华牛肉应使用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俄罗斯标准的食品接触材料包装。输华牛肉应有单独的内包装,内包装应用中文和俄文,或中文和英文标明品名、产地国、生产企业注册编号、生产批号。外包装上应以中文和俄文,或中文和英文标明品名、产地国、产品的规格、产地(究竟到联邦/区/市)、生产企业注册号、生产批号、目的地(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日期(年/月/日)、保质期、贮存温度等内容,并加施(粘贴或印刷)官方检验检疫标识。预包装牛肉还应符合中国关于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输华牛肉从包装、贮存到运输的全过程,均应符合中国和俄罗斯的相关卫生要求,防止受致病微生物或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牛肉的贮存和运输应在相应的温度条件下进行,冷冻牛肉的中心温度不应高于零下15°C,冰鲜牛肉的中心温度介于0°C至4°C之间。

 

  输华冰鲜真空或非真空包装牛肉(不论有无气调包装),应符合中国和俄罗斯包装卫生标准,出口商应确认保质期并在包装上明确标识。输华冰鲜真空包装牛肉保质期不超过120天,输华冰鲜非真空包装牛肉保质期不超过14天。

 

  货物装入集装箱后,运输前在俄罗斯官方兽医监督下施加封识,封识号须在兽医卫生证书中注明。运输过程不得拆开及更换包装。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4年5月28日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俄罗斯牛肉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俄罗斯牛肉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pdf


免责声明
融易新媒体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热门文章
日榜 周榜
1 北京市市监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4年第24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北京...

2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65号(关于进口俄罗斯牛肉检验检疫和卫生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俄罗斯联邦兽医和植物卫生监督局关...

3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服务器等147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根据有关标准制修订情况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18号)等要...

4 湖北省市监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4年第5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湖北省市监局近期组织对粮食加工品、酒类、饮料...

5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届“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

6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征求《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

为确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

7 山东省市监局关于2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16期(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

8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

近期,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组织对饮料、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9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7期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近期组织抽检27类食品共1070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样品15次。发现的主要...

10 北京市市监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4年第23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北京...

1 北京市市监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4年第24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北京...

2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65号(关于进口俄罗斯牛肉检验检疫和卫生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俄罗斯联邦兽医和植物卫生监督局关...

3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服务器等147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根据有关标准制修订情况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18号)等要...

4 湖北省市监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4年第5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湖北省市监局近期组织对粮食加工品、酒类、饮料...

5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届“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

6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征求《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

为确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

7 山东省市监局关于2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16期(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

8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

近期,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组织对饮料、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9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7期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近期组织抽检27类食品共1070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样品15次。发现的主要...

10 北京市市监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4年第23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北京...

备案号:鄂ICP备2022006215号 Copyright © 2002-2022 关于我们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