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餐饮食品(餐具)112批次,不合格4批次;食用农产品260批次,不合格1批次;粮食加工品168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60批次,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餐饮食品(餐具)4批次:1.中山市小榄联丰中心幼儿园食堂使用的2019年3月19日消毒的碟,检出大肠菌群,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的要求;2.中山市横栏镇伟智学校食堂使用的2019年3月14日消毒的勺子,检出大肠菌群,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的要求;3.中山市港口理工学校食堂使用的2019年3月19日消毒的碗,检出大肠菌群,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的要求;4.中山市港口镇大丰小学食堂使用的2019年3月18日消毒的餐盘,检出大肠菌群,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的要求。
食用农产品1批次:中山市港口中学食堂2019年3月18日购进的鸡蛋,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862μ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使用的要求。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要求经营者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严格索票索证、控制食品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餐饮服务经营提示:餐饮服务经营者要自觉履行食品安全责任,主动学习食品安全知识,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索票索证制度,做好食物储存工作,避免生熟交叉污染。对于复用餐具要彻底清洗,严格按照科学的消毒方法进行消毒,并将消毒后的餐具及时放入有效的保洁设施内,确保餐具使用卫生安全。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期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投诉电话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