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易媒体:国新办:我国非洲猪瘟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效

   7月4日上午十点,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当前我国非洲猪瘟疫情发生势头明显减缓,正常的生猪生产和运销秩序正在逐步恢复。我国非洲猪瘟防控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自去年8月初我国发生非洲猪瘟疫情以来,截至2019年7月3日,全国共发生非洲猪瘟疫情143起,扑杀生猪116万余头。今年以来,共发生非洲猪瘟疫情44起,除4月份外,其他5个月新发生疫情均为个位数。目前,全国25个省区的疫区已经全部解除封锁。

 

  尽管如此,我国非洲猪瘟防控面临的形势依然复杂严峻。据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介绍,非洲猪瘟防控是全球性难题,已发生疫情的68个国家和地区中,只有13个国家曾经实现根除,用时长达数年甚至数十年。我国是世界第一养猪大国,养猪主体和饲养量超过所有发生疫情国家总和,但兽医工作基础、防疫能力等与防控要求还不适应,提升防控能力、做好防控工作任重道远。

 

  为此,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意见》,对全面加强生猪生产各环节非洲猪瘟防控监管提出了明确要求,是指导防控非洲猪瘟、提升防控能力、稳定生猪生产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意见》明确了禁止直接使用餐厨废弃物喂猪,对因使用餐厨废弃物喂猪引发疫情或造成疫情扩散的,不给予扑杀补助并追究责任;运输环节,要求规范产地检疫,严肃查处违规出证等行为;屠宰环节,重点是明确要求落实屠宰厂非洲猪瘟自检和驻场官方兽医两项制度。同时,要求加大生猪屠宰厂资格审核清理力度,明确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吊销生猪定点屠宰证。《意见》提出要加快实施分区防控,降低疫情跨区域传播风险;鼓励创建非洲猪瘟无疫区和无疫小区,提升区域防控能力。《意见》还提出,要严格禁止境外疫区产品进口,加大进出境查验检疫力度,持续保持打击生猪产品走私高压态势。

 

  《意见》强调要加大对生猪生产的政策支持力度,对受影响较大的生猪调出大县规模化养猪场(户)实行临时性生产救助,对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要加强信贷支持。要加快推动生猪产业转型升级,合理规划、切实保障规模养猪场发展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的土地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