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国将调整婴幼儿配方奶粉等部分商品进口关税

  食品伙伴网讯 12月23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了2021年关税调整方案的通知,2021年将调整部分进口商品的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和暂定税率。

 

  通知显示,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883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其中, 供婴幼儿食用的零售包装配方奶粉(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婴儿配方(乳基)、母乳营养补充剂(乳基)特殊婴幼儿配方食品除外)2021年最惠国税率为15%,2021年暂定税率为5%;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婴儿配方(乳基)、母乳营养补充剂(乳基)特殊婴幼儿配方食品2021年最惠国税率为15%,2021年暂定税率为0;无乳糖配方或低乳糖配方、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或氨基酸配方、早产/低出生体重婴儿配方(非乳基)、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母乳营养补充剂(非乳基)特殊婴幼儿配方食品2021年最惠国税率为12%,2021年暂定税率为0;其他供婴幼儿食用的零售包装食品2021年最惠国税率为15%,2021年暂定税率为2%。

 

  还有,继续对小麦、玉米、稻谷和大米、糖、化肥等 8 类商品实施关税配额管理,配额税率不变。其中,对尿素、复合肥、磷酸氢铵 3 种化肥的配额税率继续实施 1%的暂定税率。


      相关报道: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21年关税调整方案的通知(税委会〔2020〕33号)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食品资讯中心编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foodmate.net。

      

 文章标题:2021年我国将调整婴幼儿配方奶粉等部分商品进口关税

内容摘要:12月23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了2021年关税调整方案的通知,2021年将调整部分进口商品的最惠国税率、协定税 ...

免责声明:融易新媒体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本文网址:http://mt.ironge.com.cn/food/226274.html



备案/许可证编号:津ICP备1700584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0000

BS17799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00307I10001R0S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00307Q10176R1S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12377 mt.ironge.com.cn All Right Reserve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