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多宝相关负责人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这对于加多宝是一件好事”。但截至发稿,王老吉相关负责人对此事未做回复。
2014年,广药集团向广东省高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决广东加多宝赔偿自2010年5月2日始至2012年5月19日止因侵犯原告“王老吉”注册商标造成广药集团经济损失人民币10亿元,浙江加多宝、加多宝(中国)、福建加多宝、杭州加多宝、武汉加多宝承担连带赔偿损失责任。
2015年2月,广药集团向广东高院申请变更诉讼请求,申请将原10亿元赔偿金额变更为29.3亿元。2018年7月27日,王老吉发表声明称,7月25日收到广东高院关于该案的一审判决,上述六家加多宝公司,被判赔偿广药集团经济损失和合理维权费用共计近14.41亿元。
业内人士认为,此案发回广东省高院重审是否会出现反转难以确定,但对于目前准备上市的加多宝而言无疑是个好消息。未来案情发展仍有很多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