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食安办、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江苏省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建设工作的通知》,对全省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建设工作进行部署,明确2019年建成省级餐饮质量安全示范街(区)30条以上、示范店(食堂)2000家以上的工作目标。通知要求各地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精神,稳步推进餐饮质量安全创建工作,不断提升全省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示范建设工作已列入2019年度省政府十大主要任务百项重点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二要严格评定标准。要严格按照创建标准和评定办法组织开展创建工作,在组织申报与考核工作中,要防止出现随意放宽申报条件和考核标准等问题,宁缺勿滥,确保申报与考核工作质量和公信力。
三要强化工作保障。各地要积极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建立餐饮质量安全示范街(区)和示范店(食堂)建设工作保障机制。要建立示范建设工作督查机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督导和检查,确保示范建设顺利开展。
四要营造良好氛围。要紧紧围绕餐饮服务质量安全监管职能,大力宣传餐饮质量安全示范街(区)和示范店(食堂)建设工作,公开示范建设阶段性成果,放大示范引领效应,努力提高全社会对示范建设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推动餐饮业高质量发展的社会氛围,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