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潍坊昌乐县浩轩酱菜厂无登记证经营小餐饮被罚0.2万元

   大众网潍坊·海报新闻6月25日讯 近日,昌乐县市场监管局发布2019年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第六期)。其中,昌乐县浩轩酱菜厂无登记证经营小餐饮案,遭到通报罚款。通报如下:

 

  案件名称为昌乐县浩轩酱菜厂无登记证经营小餐饮案,法定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为昌乐县浩轩酱菜厂,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为91370725MA3CAIDC1J,法定代表人姓名为唐光经,主要违法事实为无登记证经营小餐饮,处罚种类为罚款,处罚依据为《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处罚结果为罚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