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中欧有关农产品地理标志的批准使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欧洲联盟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IV)(2)

  中欧双方在农产品地理标志批准使用方面虽然有部分管理差异,但目前都在基于知识产权保护在做努力并引导农业生产和加工的高质量发展,相信未来在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互认方面必将达成更多的共识。食品伙伴网也会持续关注协定正式生效后的进一步落地情况以及中国未来统一地理标志官方标志的管理要求,欢迎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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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标题:解读|中欧有关农产品地理标志的批准使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欧洲联盟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IV)(2)

内容摘要:中欧双方在农产品地理标志批准使用方面虽然有部分管理差异,但目前都在基于知识产权保护在做努力并引导农业生产和加工的高质量发展,相信未来在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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