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昆明9月24日消息 为推进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全力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适应现代农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近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为满足设施农业多样化的用地需求,《通知》明确界定了设施农业用地范围。明确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用地,均可纳入设施农业用地管理。设施农业用地属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要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在难以避让的情况下,种植设施可以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但对永久基本农田耕作层造成破坏的,融易新媒体,应按要求对占用的永久基本农田进行补划。
为助推设施农业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通知》对设施农业用地规模实行差别化管理。作物种植类辅助设施用地规模控制在种植生产用地规模的10%以内,最多不得超过15亩;畜禽水产养殖类辅助设施用地规模控制在养殖生产用地规模的10%以内,最多不得超过20亩。利用非耕地建设种植类或养殖类辅助设施,以及规模化生猪养殖的,最高不得超过25亩。允许养殖设施建设多层建筑。
《通知》还简化了用地取得方式,进一步调动各地发展设施农业的积极性。将设施农业用地由县自然资源部门备案调整为乡(镇)政府备案制。设施农业用地在经营者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户签订协议后即可使用,并在5个工作日内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在协议签订前应报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
《通知》要求用信息技术手段强化设施农业用地监管。乡(镇)人民政府应在完成备案的10个工作日内将备案信息汇交到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应在每月的10日前将上月全县新增的设施农业用地信息录入“设施农业用地监测监管系统”,实现设施农业用地的上图入库。各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卫星遥感影像、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强化设施农业用地监管,及时掌握动态趋势,适时开展实地检查,及时纠正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严禁以设施农业用地名义进行非农业建设,严防农地“非农化”、粮地“非粮化”。
文章标题:【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云南出台文件进一步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 内容摘要:为推进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全力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适应现代农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近日,云南省自然 ... 免责声明:融易新媒体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本文网址:http://mt.ironge.com.cn/food/177539.html
清远市全方位加强和保障秋季开学和中秋国庆期
今年我国粮食丰收已成定局 预计全年粮食产量将
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进食品全环节追溯体系
GB 11674-XXXX《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清粉和乳清蛋白
产粮大省山东发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
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署开展肉制品生产专项
南京财经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国家自然科学
泉州市开展食盐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确保“舌尖上
膳食纤维在食品领域中应用及其市场前景分析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乳》2020版征求意见稿与
广西回应“硫磺八角”事件 已查封141吨香料送检
粮食生产形势如何?如何看待粮价上涨?农业农
0.77万吨!年内首次中央储备冻牛羊肉要来了
淄博8月份食品药品案件曝光!这些商家被处罚!
今年秋收新亮点 水稻、玉米、大豆三大粮食作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