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消委会称,食品类投诉的主要问题有:超过保质期,出现发霉变质;食品内有异物、饮料内有虫子;海鲜干货是次品、生鲜商品不新鲜;商家短斤少两;超市平台下单购买的商品配送时没有送全。厦门市消费者林女士于2月1日在厦门富山诚达百货有限公司瑞景分公司购买腐竹,价格11元,后发现商品已发霉变质,向商家反映无果。厦门市消委会工作人员于2月3日将该起投诉,转由厦门富山诚达百货商业广场有限公司瑞景分公司调处。厦门富山诚达百货商业广场有限公司瑞景分公司于2月26日反馈,与消费者沟通后,决定按商品价的十倍予以赔偿110元,消费者表示接受此解决方案。
福建省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应尽量到持有合法《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超市、商店等正规食品经营场所;购买预包装食品时,应选购包装完好无损、食品包装上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重要食品信息齐全、清晰、有效的预包装食品,如发现漏气、食品外观不完整、污秽不洁货混有异物的不宜购买;特别要对绑增、促销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行认真查验;在选购散装食品时,应选择加贴标签、且标注有生产者产品信息和经营者信息的散装食品;妥善保管好消费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