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热点资讯:浓缩乳制品、乳粉征求意见稿修订解读(2)

  将定义中的“生牛(羊)乳”改为“生乳”增加特色奶畜乳来源,与正在修订的生乳标准衔接;同时将定义中“生乳”前增加“单一品种的”的限定,防止产品掺假。


  (2)扩大理化指标的乳原料范围,修订检测方法


  感官要求:增加乳粉色泽要求“乳白色”;将乳粉和调制乳粉的检验方法“取适量试样置于50mL烧杯中”改为“取适量试样置于干燥、洁净的白色盘(瓷盘或同类容器)中”,便于实际检验操作,同时增加“冲调后”的表述。


  理化指标:增加耗牛乳粉、调制耗牛乳粉、骆驼乳粉、调制骆驼乳粉、驴乳粉、调制驴乳粉、马乳粉和调制马乳粉的理化指标要求;将蛋白质、脂肪、水分的单位由“%”调整为“g/100g”;脂肪、复原乳酸度的检测方法更新。


  微生物限量:将原标准中的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等致病菌的限量要求修订为“致病菌限量应符合GB29921的规定”;扩大微生物限量要求到牦牛乳粉、调制牦牛乳粉、骆驼乳粉、调制骆驼乳粉、驴乳粉、调制驴乳粉、马乳粉、调制马乳粉产品;菌落总数注释部分增加“如添加活菌,产品中活菌数应≥106CFU/g”的要求。


  (3)新增产品标识要求


  产品应标明“乳粉”或“调制乳粉”;牛乳粉标识为“乳粉”或“奶粉”,其他奶畜来源的乳粉应标识奶畜品种。


  《征求意见稿》正在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2020年6月3日前),为了促进行业进一步多元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建议相关单位不要错过提出修订意见的宝贵机会。


      相关报道: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关于征求乳粉等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食标秘发〔202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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