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30日讯 (记者 张海蛟) 近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苏州首开佳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佳泰”)罚款3万元,其主要违法事实为使用未经监督检验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记者查询发现,苏州佳泰为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开股份”,股票代码:600376)旗下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融易新媒体,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苏州佳泰作出上述罚款处罚。处罚决定日期为2020年3月3日;公示日期为2020年3月5日;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苏虎市监案字[2020]12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其中,第(一)项规定如下: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
苏州佳泰成立于2019年1月30日,为首开股份子公司。
首开股份披露2019年半年度报告显示,苏州佳泰业务性质为房地产开发;首开股份直接持股100%。
官网显示,首开地产是拥有30多年开发经验的大型房地产上市企业。截至目前,公司资产总额超过1800亿元,年销售额超过1000亿元,累计竣工面积逾5000 多万平方米,年开复工面积1100万平方米。作为首开地产品牌的载体,首开股份2001年3月在上海证交所挂牌上市。
截至3月27日收盘,首开股份报6.67元,总市值为172.0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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