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6日讯 (记者 张海蛟) 近日,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江西省2020年第2期药品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显示,抽检发现,检品来源为江西黄庆仁栈华氏大药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庆仁栈华氏大药房”)旗下三家分店的两种药品出现在不符合规定名单之中。黄庆仁栈华氏大药房为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医药”,股票代码:601607)合营企业子公司。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西省药品抽检计划,江西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和检验机构对全省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实施了监督抽检。经核查确认,本期监督抽检发现,30个品种33批次不符合标准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性状、检查、含量测定等。
黄庆仁栈华氏大药房三家分店出现在药品监督抽检不符合规定信息汇总表之中。
检品来源为黄庆仁栈华氏大药房南昌市八大山人店和黄庆仁栈华氏大药房庆仁堂二分店的四季感冒片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其不符合规定项目均为检查-重量差异。药品规格均为每片重0.35g(相当于饮片1.418g);标示生产批号分别为20170803和20170602;标示生产企业均为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检验依据均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YBZ00342014;检验单位分别为南昌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和新余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检品来源为黄庆仁栈华氏大药房玉山县隆昌药店总店的西洋参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其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药品规格为片;标示生产批号为1706022;标示生产企业为广东泰升药业有限公司;检验依据为《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检验单位为上饶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部门对检验不符合规定的药品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召回等必要的控制措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企业和被抽样单位进行查处。
黄庆仁栈华氏大药房南昌市八大山人店、黄庆仁栈华氏大药房庆仁堂二分店、黄庆仁栈华氏大药房玉山县隆昌药店总店的总公司均为黄庆仁栈华氏大药房。
黄庆仁栈华氏大药房成立于2002年1月11日。其股东结构如下:江西南华医药有限公司持股95.00%,认缴出资950万元;江西省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00%,认缴出资50万元。江西南华医药有限公司股东结构为上药控股有限公司持股50.00%,江西省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0.00%。上药控股有限公司为上海医药子公司。
上海医药披露2019年半年度报告显示,江西南华医药有限公司为公司合营企业。上药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持股100%。
截至3月26日收盘,融易新媒体,上海医药报19.29元,总市值为548.2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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